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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档案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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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档案局的前身为三明市档案管理科,成立于1960年7月,1963年7月改称为三明专区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1983年7月地改市,专区档案管理局与档案馆同时更名为三明市档案局和三明市档案馆。1997年机构改革,三明市档案局与档案馆合并,一个机构,挂档案局、档案馆两块牌子,履行全市档案事业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为市委、市政府直属机构,正处级单位,由中共三明市委直接管理。

三明市档案馆馆藏简介

三明市档案馆保存着民国时期和建国后的档案203个全宗,58671个案卷,各种资料近2万册。

民国时期的档案主要有民国27年至38年福建省第六、第七、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国民党三元县党部、县政府、县参议会、司法处、警察局、自卫总团、邮政局等8个全宗,3586卷。主要内容有国民党党部,政府各种会议记录、训令、工作计划、视察巡视报告;政府公务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训练;各种税收、司法的法规、法令、条例、规定及案件、表册等;特务情报、防匪、防谍、清乡、治安的实施计划,报告等;警察局及保警队组织规程、编制、任务;邮政业务的通令、报告、各种表报、清册。

建国后档案共有194个全宗,55062卷。这部分档案内容主要记述了三明由小小三元县历经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三明人民公社、三明市、三明专区(含三明地区革命委员会)至三明地区与地辖三明市合并组建省辖三明市,由人口不足万人的山区小县发展为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工业城市的变迁、发展的真实历史。三明市档案馆还征集和接收了部份山林权证、人口普查、科研成果、纪检案件,财务会计、招商引资[1]、贸易洽谈档案及中央、省级领导来三明检查指导工作及港澳同胞、华侨视察、访问三明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反映三明两个文明建设的历程和成就的专门档案和音像资料。

馆藏资料有马列、毛泽东着作、政策法规汇编、中央、本省的党报党刊,三明地方报刊、杂志、统计资料和其它出版物,历史、哲学书籍和部分工具书,还有地方史志、家、族谱等。近几年来,还收集了三明创建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旅游城的部份资料及永安旅游节、沙县小吃节、宁化客家祭祖大典等活动的资料。

三明市档案馆为便于各方面对档案、资料的利用,编制了馆藏全部档案的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900多册,为适应档案管理自动化的需要,已编制机检目录30多万条,可逐步实行计算机检索。还组织编写和印发了档案文件汇编和资料10多种,2千多册,可供查阅、利用。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进行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调查处理违反《档案法》的案件,承担全市档案执法监督中行政复议工作;监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档案。

3、对县(市、区)档案局、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审查制定市级各专业系统的档案管理办法。组织并指导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市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重要的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5、负责接收市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名人的档案资料,研究并组织实施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统计、鉴定、解密、利用、开放等工作;征集本市散失国内外的档案资料;做好档案史料的==出版工作;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建设[2];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

6、组织并指导全市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档案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工作概况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长期的努力下, 三明市的档案事业得到较快的发展,档案 三明市档案局 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曾荣获“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截止2000年底,全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达55万卷(册),档案保管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宁化、将乐、沙县、尤溪、明溪、清流等县新建了档案馆库,市馆和尤溪、沙县档案馆安装了密集柜,市县档案馆还购置空调30多台、去湿机10多台,复印机12台等。全市开放档案14万卷,抢救破损、字迹褪变档案2.1万余卷,编写和类参考资料60多种,200多万字,档案管理现代化工作正分步实施,市县档案馆已有微机30多台,录入机检目录200多万条目,并部分实行计算机检索。三明、 宁化、 将乐、 沙县、 尤溪五个档案馆达到省一级馆标准,清流、建宁、泰宁三个档案馆达到省二级馆标准,大田、明溪二个档案馆达到省三级馆标准。

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快速发展,到2000年底,全市立档单位总数达2100多个,有210个机关,147个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达到省级先进标准,100%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重点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建立了档案工作,其中有195家企业档案管理达到省级先进标准,27家达到国家二级标准。8家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市155个乡镇,1885个村(居)100%建立了档案,同时加强了农村奔小康,土地延包合同、农业科技等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档案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取得明显成效。档案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在创全国“文明城”、“卫生城”、“双拥城”、“园林城”、“旅游城”过程中,在重点建设项目、农业结构调整及其它新经济领域加强了对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的指导检查,为上级检查验收提供详实、准确、完整、规范的档案依据。九十年代以来,全市档案部门积极开展“创优增效”活动,为各单位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年均利用档案资料4万多人,查阅档案6万多卷次,在维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平息纠纷,落实政策,证实职工工龄、干部伍龄,为安定人民生活、稳定社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内设机构

1、办公室: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机关,内部各部门工作;承担局、馆机关党务、群团、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局、馆人事、计划生育和秘书、文电、档案、信息、统计、信访、安全保卫、保密、行政后勤、档案刊物发行及文件打印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2、监督指导科:负责检查监督本市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规、制度的情况,对违法案件进行查处;负责草拟档案工作综合性、指导性文件和审查制订档案工作的有关制度;负责对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档案局、馆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指导全市重点工程、国有资产、重要科技项目和新经济领域、新经济组织的建档工作;组织指导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全市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档案事业发展中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档案学会日常工作。

3、保管技术科:负责接收、征集档案资料,对已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鉴定、整理、统计、解密划控工作,提出开放范围;编制各类检索工具,负责档案文件级目录的计算机录入;负责对保管期满及无保存价值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负责保管市级单位档案资料,负责档案库房管理,对馆藏档案进行检查,掌握档案保管情况,做好馆藏档案的防火、防虫、防霉、防盗等工作;负责库房温湿度记录、分析、调控,对破损、虫蛀、字迹褪变档案进行抢救修复;进行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开展档案管理现代化技术的应用及计算机的管理工作;负责局、馆各类机器、设备的维护;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档案技术工作的指导。

4、编研利用科:根据馆藏档案资料和党政领导机关与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史料的需要,开展档案史料编研并做好档案史料的==与出版工作;考证史实,订正史料;负责接待、调档、查档、档案咨询和利用效果登记、反馈工作;审核提出外国组织、个人及华侨、港澳台胞来本市利用档案的意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