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成立于2009年9月18日,是由上海小额贷款公司自愿发起。目前协会共有会员单位135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120家、律师事务所7家、评级公司2家、金融公司2家、公证处1家、房产评估公司1家、行业协会[1]1家、信息技术公司1家。
机构简介
协会设理事会、秘书处,协会理事会现为第三届,现任会长为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国平,副会长单位有浦东张江、奉贤绿地、浦东浩大、嘉定嘉加、连连小贷、静安维信、浦东金浦、金山民欣、黄浦红星、长宁长诚10家单位。
协会职能
协会职能主要分为五大类:政策倡导、行业自律、信息交流、培训与技术支持、融资服务与风险防范。协会为会员单位开通了“房产权籍信息查询系统”,建立了“行业违约黑名单”,每月编写一期“上海小贷动态”,设立协会网站:www.samc.org.cn。协会定期开展“融资项目对接、信贷技术培训、中小企业考察、经济形势分析、贷款贴息政策培训、风险防范培训”等各种形式的业务活动,为小贷公司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2]提供便利。
小贷协会成立以来,在服务会员、权益保障、学习培训、风险防范、对外宣传、合作交流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各小贷公司的好评,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监管部门的认可。 2011、2013两年荣获全国小贷联席会颁发的“中国小额信贷最佳行业服务奖”,2011至2015连续五年获得上海市金融联合会颁发的“金洽会最佳合作伙伴奖”。2015年荣获上海市政府颁发的“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三等奖”。
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英文名称是Shanghai Association of Micro-Credit,缩写SAMC。
第二条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是由本市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以及相关中介机构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制定标准和规范,进行自律管理;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与政府、其他企业、社会团体沟通联系,传达有关政策精神,反映会员诉求;交流管理经验,提供信息和业务指导;维护小额贷款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推动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第六条本会的任务:
(一)协助政府宣传贯彻《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为小额贷款公司建立信息平台,收集和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所需的各种信息;
(三)协调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四)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与外省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和经济组织的联系,加强跨地域交流与合作;
(六)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开展理论研讨和高层论坛,不断提高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七)研究和探讨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方向、目标、体制、政策、管理等理论和实际问题,调查了解并及时反映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
(八)组织交流先进经验,开展评选、表彰、宣传优秀小额贷款公司与优秀企业家活动,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品牌建设与自主创新工作;
(九)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守法诚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升职业道德,加强自律管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十)编辑、出版、发行会刊和年鉴等出版物;
(十一)承办相关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宣传政策、提供信息、协调事务、维权服务、合作交流、组织培训、反映诉求、出版刊物、承办政府部门委托工作。
第八条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自觉遵守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二)民主办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三)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四)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视频
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行业协会的作用和职能,搜狐,2017-07-28
- ↑ 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如何确定?,搜狐,2022-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