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实施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三)负责人才引进管理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1]市场,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按照有关分工,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关职责。
(四)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评价、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2]制度。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五)负责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有关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办法。负责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报送工作。
(六)负责指导企业工资分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企业工资支付制度,以及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协调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负责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有关工作,实施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组织指导技能竞赛活动。
(八)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组织实施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一网通办”改革为着力点,不断优化行政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积极就业政策,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和相关社会保险制度。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促进事业单位各类人才规范有序流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公共服务,提高服务能级和水平。
参考文献
- ↑ 干货!人力资源的概念,搜狐,2021-07-21
- ↑ 关于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法律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