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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姐出嫁想起应刻不容缓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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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姐出嫁想起应刻不容缓的改革》中国当代作家江智健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从大姐出嫁想起应刻不容缓的改革

出嫁,不仅大姐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而且对我们家来讲也头一回做喜事。

改革开放之初,刚从严寒走来,个个人灰头土脸,欲望不多,物资更少,婚俗没讲究

大姐的嫁妆就是一床棉花盖被、一只樟木衣箱、一个红漆木马桶外加大红脸盆和红壳热水瓶,实用喜庆不华丽!

木箱和马桶等父亲早早请工匠做好,脸盆和热水瓶等母亲也早早从商店买来了。

只是棉被除了购置其的棉絮和外面的包布外,还应于喜事前夕临时家中缝制成套,俗称“定被”。

那时“定被”大多由主妇先将八仙桌等拼搭成一近乎床铺的高台,然后,先将白底红条图案的棉布被里、棉絮和大红绸缎被面对中自下而上地对称地铺放在平台上,其中,被里面朝下里朝上,被面反之。再后将最下被里四边上翻与被面周边重叠、四个角叠成45度交角,就像相框那样锁住被面一样,最后用粗棉线、大大针脚将二者沿重叠缝钉在一起。

根据风俗,新娘的“定被”多由七大姑八大姨所为。因此,母亲邀请共城的大姑母代劳,可她说青年丧偶,不吉利,怕害新娘兆头不好。

我却怕母亲为难,自告奋勇为姐作嫁。我,大学生一个,天之骄子!且我家中唯一的男孩,童子身百邪不侵、吉利不容置疑。

但老话“男做女工跌落祖宗”一语成谶,弟替姐的“定被”竟冥冥之中注定了我一生无出息。

但带我定盖被出嫁的大姐运气很是不错,我们六姐弟中,数她的婚姻最为美满,因她成了其中唯一生育有一男一女的大赢家!

大姐嫁妆简单,接送亲形式更为朴素:真正的新人荡街!即大姐在新娘新郎的兄弟姐妹们的簇拥下,徒步去婆家。

当然,婚宴也平淡无奇,酒席标配典型的婺源菜——四蒸、四炒、四海(菜)和四点心。婚宴一般 “分庭抗礼”——男女方各请自己亲朋好友到自家堂前用餐,厨师采用走穴制。因此,不仅炊具餐具桌椅凳,而且就餐地也是向邻居家借的堂前。 家中设婚宴,经济实惠、热闹喜庆。

大姐的婚礼简单平静,但她在此之前的旅行结婚却不失惊天动地!记得临去车站上车,还是母亲捉住大姐,大家一哄而上七手八脚强行将大姐换上新衣,推出门去,然后由姐夫拖去杭州。好得有惊无险,终归胳膊拧不过大腿,大姐认命了。

俗话说,捆绑不成夫妻。其实不然,姐夫看准了母亲是那一有生杀大权便专横得比慈禧还慈禧的主,搞不定女孩就搞定她妈了,然后借母亲之手成功地将大姐与自己捆绑成了夫妻。

大姐好不悲催!但母亲何尝不是哑巴吃黄连?因为,她心里明镜似的,十年浩劫,全家下放,半路出家且体弱多病的丈夫不擅农活,女儿老大,初小没毕业了就得辍学陪伴丈夫出工、以彼此相互照应。因此,大姐半文盲一个,而且原本分配在县副食品公司上班的又被人调包到了饮食店当服务员。因此,相貌平平的大姐,除了老实本分就是吃苦耐劳,绝无好高骛远之资本。

因此,花言巧语逢场作戏的情场高手不能要,蜻蜓点水来意不真的优质男不能要,骗钱骗色祸国殃民的渣男更不能要!

应该讲,母亲慧眼识珠:姐夫是独子,婆媳关系简单;搬运队做工实惠,月工资不逊科长;家驻城外板壁屋,却有一亩三分地;结婚三年后翻盖新房,跑步进入花园洋楼住户行列。

万幸,母亲没看走眼,姐夫至今,赚钱顾家,哪怕就是出苦力也全力以赴,包容谦让,哪怕大姐任性无知。

众所周知,家就是合作社,女生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男生娶妻生子,“生”是硬道理!会生娃、多生娃、生好娃的就是绝配。

毋庸置疑,大姐的婚事,雄辩地证明了,婚俗经济朴实就是好!先结婚后恋爱又未尝不可。

遥想中国古代,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鼓励生育一直是基本国策,汉朝大龄剩女罚钱,唐朝生个娃给100亩地!再譬如,越王勾践颁布的“国五令”,其法令一:壮者无娶老妇,老者无娶壮妻。法令二:女子十七不嫁,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同时,“女大不中留”,大龄剩女盛行绝对是已有家庭稳定的天敌,而分崩离析家庭及其子女绝对又是社会不安定因素。[1]

作者简介

江智健(1960.7— ),男,汉,江西婺源人,南昌工程学院毕业,婺源县水利局退休干部,婺源县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