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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姐出嫁想起應刻不容緩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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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姐出嫁想起應刻不容緩的改革》中國當代作家江智健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從大姐出嫁想起應刻不容緩的改革

出嫁,不僅大姐是大姑娘上轎頭一回,而且對我們家來講也頭一回做喜事。

改革開放之初,剛從嚴寒走來,個個人灰頭土臉,欲望不多,物資更少,婚俗沒講究

大姐的嫁妝就是一床棉花蓋被、一隻樟木衣箱、一個紅漆木馬桶外加大紅臉盆和紅殼熱水瓶,實用喜慶不華麗!

木箱和馬桶等父親早早請工匠做好,臉盆和熱水瓶等母親也早早從商店買來了。

只是棉被除了購置其的棉絮和外面的包布外,還應於喜事前夕臨時家中縫製成套,俗稱「定被」。

那時「定被」大多由主婦先將八仙桌等拼搭成一近乎床鋪的高台,然後,先將白底紅條圖案的棉布被裡、棉絮和大紅綢緞被面對中自下而上地對稱地鋪放在平台上,其中,被裡面朝下里朝上,被面反之。再後將最下被裡四邊上翻與被面周邊重疊、四個角疊成45度交角,就像相框那樣鎖住被面一樣,最後用粗棉線、大大針腳將二者沿重疊縫釘在一起。

根據風俗,新娘的「定被」多由七大姑八大姨所為。因此,母親邀請共城的大姑母代勞,可她說青年喪偶,不吉利,怕害新娘兆頭不好。

我卻怕母親為難,自告奮勇為姐作嫁。我,大學生一個,天之驕子!且我家中唯一的男孩,童子身百邪不侵、吉利不容置疑。

但老話「男做女工跌落祖宗」一語成讖,弟替姐的「定被」竟冥冥之中註定了我一生無出息。

但帶我定蓋被出嫁的大姐運氣很是不錯,我們六姐弟中,數她的婚姻最為美滿,因她成了其中唯一生育有一男一女的大贏家!

大姐嫁妝簡單,接送親形式更為樸素:真正的新人盪街!即大姐在新娘新郎的兄弟姐妹們的簇擁下,徒步去婆家。

當然,婚宴也平淡無奇,酒席標配典型的婺源菜——四蒸、四炒、四海(菜)和四點心。婚宴一般 「分庭抗禮」——男女方各請自己親朋好友到自家堂前用餐,廚師採用走穴制。因此,不僅炊具餐具桌椅凳,而且就餐地也是向鄰居家借的堂前。 家中設婚宴,經濟實惠、熱鬧喜慶。

大姐的婚禮簡單平靜,但她在此之前的旅行結婚卻不失驚天動地!記得臨去車站上車,還是母親捉住大姐,大家一哄而上七手八腳強行將大姐換上新衣,推出門去,然後由姐夫拖去杭州。好得有驚無險,終歸胳膊擰不過大腿,大姐認命了。

俗話說,捆綁不成夫妻。其實不然,姐夫看準了母親是那一有生殺大權便專橫得比慈禧還慈禧的主,搞不定女孩就搞定她媽了,然後借母親之手成功地將大姐與自己捆綁成了夫妻。

大姐好不悲催!但母親何嘗不是啞巴吃黃連?因為,她心裡明鏡似的,十年浩劫,全家下放,半路出家且體弱多病的丈夫不擅農活,女兒老大,初小沒畢業了就得輟學陪伴丈夫出工、以彼此相互照應。因此,大姐半文盲一個,而且原本分配在縣副食品公司上班的又被人調包到了飲食店當服務員。因此,相貌平平的大姐,除了老實本分就是吃苦耐勞,絕無好高騖遠之資本。

因此,花言巧語逢場作戲的情場高手不能要,蜻蜓點水來意不真的優質男不能要,騙錢騙色禍國殃民的渣男更不能要!

應該講,母親慧眼識珠:姐夫是獨子,婆媳關係簡單;搬運隊做工實惠,月工資不遜科長;家駐城外板壁屋,卻有一畝三分地;結婚三年後翻蓋新房,跑步進入花園洋樓住戶行列。

萬幸,母親沒看走眼,姐夫至今,賺錢顧家,哪怕就是出苦力也全力以赴,包容謙讓,哪怕大姐任性無知。

眾所周知,家就是合作社,女生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男生娶妻生子,「生」是硬道理!會生娃、多生娃、生好娃的就是絕配。

毋庸置疑,大姐的婚事,雄辯地證明了,婚俗經濟樸實就是好!先結婚後戀愛又未嘗不可。

遙想中國古代,由於生產力水平低下,鼓勵生育一直是基本國策,漢朝大齡剩女罰錢,唐朝生個娃給100畝地!再譬如,越王勾踐頒布的「國五令」,其法令一:壯者無娶老婦,老者無娶壯妻。法令二:女子十七不嫁,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同時,「女大不中留」,大齡剩女盛行絕對是已有家庭穩定的天敵,而分崩離析家庭及其子女絕對又是社會不安定因素。[1]

作者簡介

江智健(1960.7— ),男,漢,江西婺源人,南昌工程學院畢業,婺源縣水利局退休幹部,婺源縣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