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旅遊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興安盟旅遊局為興安盟人民政府主管全盟旅遊工作的工作部門[1]。興安盟旅遊局20餘名職員分別在辦公室、促進科、規劃科、質量管理科、質量監督所、旅遊服務中心和網絡中心7大機構中,是一個年輕向上、充滿活力的團隊。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興安盟旅遊業發展規劃和旅遊業管理辦法、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培育和完善全市旅遊市場,研究擬定發展全盟旅遊業的辦法和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全盟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旅遊資源和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三)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建設;指導旅遊統計及旅遊行業財會工作。
(四)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制定的各類旅遊景點(區)、度假區、涉外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設施的標準和服務標準;按規定審核旅行社資格;按規定審核、審批星級飯店;評定旅遊涉外飯店;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
(五)負責全盟重點旅遊景點景區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建議書》的編制,項目的立項審核、指導開發,監督重點項目的工程建設及質量把關,負責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招商引資,監督項目資金使用情況。
(六)負責對國家、自治區關於出國旅遊和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旅遊和邊境旅遊政策的組織實施;代表興安盟政府簽定有關旅遊協定,指導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八)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2]。
(九)承辦市政府和自治區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興安盟旅遊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興安盟黨政機構及主要負責人名單在這,快來看!,搜狐,2019-02-02
- ↑ 興安盟旅遊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興安盟行政公署,2017-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