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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香迳 |
作品名称:凝香迳 创作年代:宋朝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曾协 |
凝香迳是南宋诗人曾协的作品之一。
曾协,宋绍兴年间,举进士不第,以荫授长兴、迁嵊县丞,继为镇江、临安通判。孝宗乾道七年(1171)知吉州,改抚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一之五四、 五五),终知永州(今湖南零陵)。乾道九年(1173)卒。[1]
正文
白葛乌纱一迳长,心清草木自成香。
何须炉裹烟成缕,不用衣间紫作囊。[2]
简介
曾协(?-1173)字同季,号云庄。南丰(今属江西省)人。南宋诗人。著名宋朝官吏。曾肇之孙。曾巩之侄孙。 宋绍兴年间,举进士不第,以荫授长兴、迁嵊县丞,继为镇江、临安通判。孝宗乾道七年(1171)知吉州,改抚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一之五四、五五),终知永州(今湖南零陵)。乾道九年(1173)卒。
善诗文。世称“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
作品由其子曾炎辑集为《云庄集》20卷,但久已不传。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发现其部分作品,编得《云庄集》5卷(事见本集有关诗文及所附傅伯寿序)。另有《云庄词》1卷,《全宋词》收其作品14首,《江西诗征》收其诗16首。其中《芭花》一首,清新小巧,为咏物之佳作,流传甚广。事见《(同治)南丰县志》、《南宋文范作者考(上)》、《四库全书》、《全宋词》、《江西诗征》。
曾协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云庄集》为底本,参校《永乐大典》残本及《豫章丛书》本(简称豫章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