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香逕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凝香逕 |
作品名稱:凝香逕 創作年代:宋朝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曾協 |
凝香逕是南宋詩人曾協的作品之一。
曾協,宋紹興年間,舉進士不第,以蔭授長興、遷嵊縣丞,繼為鎮江、臨安通判。孝宗乾道七年(1171)知吉州,改撫州(《宋會要輯稿》職官六一之五四、 五五),終知永州(今湖南零陵)。乾道九年(1173)卒。[1]
正文
白葛烏紗一逕長,心清草木自成香。
何須爐裹煙成縷,不用衣間紫作囊。[2]
簡介
曾協(?-1173)字同季,號雲莊。南豐(今屬江西省)人。南宋詩人。著名宋朝官吏。曾肇之孫。曾鞏之侄孫。 宋紹興年間,舉進士不第,以蔭授長興、遷嵊縣丞,繼為鎮江、臨安通判。孝宗乾道七年(1171)知吉州,改撫州(《宋會要輯稿》職官六一之五四、五五),終知永州(今湖南零陵)。乾道九年(1173)卒。
善詩文。世稱「南豐七曾」(曾鞏、曾肇、曾布、曾紆、曾紘、曾協、曾敦)。
作品由其子曾炎輯集為《雲莊集》20卷,但久已不傳。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發現其部分作品,編得《雲莊集》5卷(事見本集有關詩文及所附傅伯壽序)。另有《雲莊詞》1卷,《全宋詞》收其作品14首,《江西詩征》收其詩16首。其中《芭花》一首,清新小巧,為詠物之佳作,流傳甚廣。事見《(同治)南豐縣誌》、《南宋文范作者考(上)》、《四庫全書》、《全宋詞》、《江西詩征》。
曾協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雲莊集》為底本,參校《永樂大典》殘本及《豫章叢書》本(簡稱豫章本)。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