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將軍祠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十八將軍祠,是位於臺灣雲林縣東勢鄉程海村的廟宇,祭祀在1990年8月21日於此地空難身亡的中華民國官兵。
歷史
1990年8月21日早上7點許,中華民國空軍編號一九○五運輸機,由松山空軍基地起飛,機型是比奇1900,主駕駛為中校飛行官饒丞虎、副駕駛為上尉飛行官端木偉、機工長為任建堂。乘員有總部少將副參謀長林隆獻、作戰署少將副署長甯建中、陸軍總部工兵署少將副署長曹耀一及校級參謀簡東星、傅大元、洪文童、趙克華、鄧合釧、孟幼瑀、梁振鍇、周水利、張雄風、馮伯訓、黃俊傑、鄒國華(聘員)。
這群軍官預計前往嘉義水上機場,以視察跑道整建工程(即建安計畫部分施工地段),但此時雲嘉地區大雨,早上7點50分,軍機於雲林縣東勢鄉程海村失事墜毀。原於睡夢中的程海村農民黃川,突聽到巨大聲響便跑出屋外,看見有一架飛機插在地上田裡,地面撞出一個大坑洞。全機十八員計三名少將八名上校三名中校及一名聘員,均遇難殉職。當地主黃東聽聞消息趕來觀看時,已有憲兵擋住。
黃東早年家境貧困,窮得連他父親亡故時都買不起棺木,好不容易才存錢買下這塊地。他認為這些將士和他前世有緣,才會這麼巧墜在自己蔗田中,遂捐該地讓軍方蓋紀念碑,婉拒軍方給予購地錢。就連軍方賠償的新台幣六千元,他都用於請協助清理的官兵吃飯。
因事發農曆七月,村民人心惶惶,流傳各類附會:參謀長林隆「獻」少將、作戰署副署長甯建「中」少將,以及國防部處長傅大「元」上校的名字,恰好組成「獻中元」;地主的黃姓拆開來是廿、一、八、田;農田呈三角形,和戰鬥機外型相似,墜機將士又多是空軍;田面積四分四釐四毛,都是死的諧音。
1991年8月21日,事發一周年,舉行紀念碑落成祭禮。黃東在獻地後,感覺事業日益發達,許多事都能大事化小、逢凶化吉,原本從事甘蔗種苗買賣,一年銷售量過去約一千萬苗,卻爆增至六七千萬苗以上,認為是將士保佑,又想到連日本軍人開飛機墜落身亡都有建立飛虎將軍廟,十八將士是國軍空軍又有將軍,更應建廟祭拜,遂於家人與鄉親皆贊成下,組成「十八將軍廟建廟籌備委員會」,眾人選派黃東為主任委員。同月23日,雲林縣長廖泉裕向巡視雲林水災災情的總統李登輝反映程海村民有意建廟以悼念十八名罹難者,獲總統贊成。
1992年12月12日,舉行建廟開工儀式。投入兩百多萬興建,但因缺少資金,至1993年8月時已停工。1994年8月25日,廟宇已近完成,之前擔任國防部長的監察院長陳履安前來觀看廟宇興建進度,並向罹難的將士祭拜。
建廟後,軍方都會在此祠舉辦公祭,並派專車接送罹難者家屬參與追思活動。唐飛、陳肇敏等空軍將領都曾來祭拜。平日祠內稱不上香火鼎盛,但不乏有鄉民前來祭拜。居民如有兒子即將服兵役,也會前往此廟膜拜。在1990年代,中華民國空軍罹難者有建廟的還有七十二聖人廟。
2004年8月20日,嘉義空軍基地派員於十八將軍祠牆上鑲上公殞官兵簡介及照片。
黃東認為建立將軍祠後,他家族成員的事業格外順利,得以購買較多土地,像是建廟出資最多、從事服飾販售的四女兒,事後不到兩個月就淨賺四百多萬元,他的獨子更獲得博士學位。2005年8月21日,空軍總司令劉貴立來來十八將軍祠主持追悼會時,致贈黃東紀念品及水果禮盒,感謝其慷慨捐地建祠。2007年,黃東感言雖事已過十幾年,但不少家屬每次參加祭典,都還忍不住邊哭邊向他道謝,讓他覺得不好意思,因他只是單純想讓這些英靈有棲身之所。黃東去世後,女兒黃美珠、黃春滿經常代為行善,如在此祠發放送白米、物資救濟貧弱戶。
祠
祠,又稱祠堂,是一種源自中國,並廣為東亞文化圈傳統民間信仰採用的半宗教設施,其主要用於供奉、祭祀神祇、祖先或者先賢、烈士,採用廟堂式建築形式。
祠往往是社會公眾為共同祭祀和供奉廣受尊崇的人物而修建。如明代,滕縣百姓為紀念在當地為官清廉而即將去京城赴任的趙邦清,為他修建了生祠,「黃童白叟,羅而拜之」。其中忠烈祠是為歷代褒揚忠義精神,建祠追祀為國殉難忠臣烈士之處,祠名「忠烈」。台灣的忠烈祠為中華民國政府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所建。依中華民國內政部所頒布《忠烈祠祀辦法》,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在地設置忠烈祠,中央政府所在地則設首都忠烈祠,由總統主祭。此外又有供奉義民的義民祠。
其他例子有醫聖祠、南陽武侯祠、五公祠:位于海南瓊山國興街道。「五公」是指唐宋兩代被朝廷貶低來海南的五位歷史名臣,即唐朝宰相李德裕、宋朝宰相李綱、趙鼎及宋代大學士李光、胡銓。他們萬里投荒,不易其志,為海南島的文化教育、經濟的發展做出了不朽的貢獻。海南人民歷代建祠祭祀他們。清光緒十五年(1889年),雷瓊道道台珠采修建海南第一樓紀念「五公」,故名五公祠。
- 衢州徐偃王廟:韓愈在《衢州徐偃王廟碑》載:「開元初,徐姓二人相屬為刺史,帥其部之同姓,改作廟屋,載事於碑。後九十年,當元和九年,而徐氏放復為刺史……乃命因故為新,眾工齊事,惟月若日,工告訖功,大祠於廟,宗鄉咸序應。是歲,州無怪風劇雨,民不矢厲,谷果完實
由於祠、廟性質相近,而一些設立時為紀念先賢的祠,後世也會被信眾視作祈福避凶之用,所祭祀的對象也被視為神祇,故有時會混用。一些供奉儒教、道教、佛教或民間信仰中的神佛、聖人的場所也以祠為名,如黃大仙祠。
朝鮮半島的祠自三國時代由中國傳入,在高麗王朝逐漸普及開來,在朝鮮王朝達到繁盛,但現今已較少見。
- 忠烈祠
忠烈祠是奉祀為中華民國殉職,並有其重大忠貞事蹟且足資矜式的國軍官兵、警察及人民的祠廟[1]。臺灣各地的忠烈祠均起自1945年中華民國接收臺灣後,目前共約廿餘座,由各縣市民政局管理居多,各縣市大都有一處;大部分是利用日治時期原有神社,就地改建成中式宮殿式建築,僅少部分建物外觀仍保有神社舊貌。
中華民國政府對於有功於國家的烈士褒揚與紀念行動,最早可追溯至1912年,當時設有專責機構,而黃花崗紀念墓園,但至1933年9月13日首次有紀念烈士的直接關係法令。到了1936年,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訂定出「各縣設立忠烈祠辦法」,「忠烈祠」一詞才被廣泛地使用。設立用意是政府經由建造坊塔,表彰、褒揚與紀念抗戰烈士的忠烈行動,藉以塑造國民典範、並建立國民共通歷史記憶。國民政府接管台灣後,縣級以上的神社因建築宏偉,大多直接改建為忠烈祠,作為祭祀國民革命的先賢先烈的場所。隨後,各地政府為了配合法令消除日本殖民統治的歷史痕跡,紛紛拆原神社舊有建築,將其改建為中國宮殿式建築。
在臺灣的忠烈祠建物有正殿、牌位等設置,其入祀典禮及祭祀會按照「國家祭典標準」舉行。各地忠烈祠每年均分別於3月29日青年節及9月3日軍人節的春、秋兩次國殤中,依《忠烈祠祀辦法》舉行春祭及秋祭。首都忠烈祠由中華民國總統主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