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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周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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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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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 漢族 | |
出生 | 明萬曆四十年(1612年) | |
逝世 | 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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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周祚(1612年-1675年),字文錫,號聞石,山西曲沃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人物簡介
明崇禎十年(1637)進士。初任河北永平府推官,有廉聲,明末,歷任員外郎、四部尚書,光祿大夫兼太子太師,保和殿大學士正一品加一級。
衛周胤之弟。崇禎九年(1636年)丙子科山西鄉試舉人第一名(解元)。崇禎十年(1637年)考中丁丑科進士,授永平府推官,累官戶部郎中。
崇禎十七年(1644年),甲申之變,北京城破,周祚降李自成。清軍入關後,又歸附,任吏部考功司郎中。再遷刑部侍郎。官至保和殿大學士,戶部尚書,康熙十四年(1675年)卒,諡文清。對後世修志有着深遠影響。
生平經歷
他為官數十年,"田廬無改","敬以事上,儉以居身,誠以服物,不為赫赫之名,百分之行""在銓曹吏部最久,惟以獎恬抑躁,留意人材為務"。充任已亥、辛丑(1659、1661)兩闈總考官,"翕然有得人之聲"。倍受順治、康熙的賞識,"恩遇冠於百僚"。四十二年,康熙西巡至曲沃,命內大臣到他的墓地祭祀,並親書"表率班聯"四字懸掛在他家中。
他任刑部侍郎時,向朝廷進奏《清理庶獄五條疏》,對各級提刑官員玩忽職守,拖延辦案時日的弊端,提出"置欽件薄",限時結案。又因誣告盛行,冤獄不斷,請加重反坐罪。五條疏的實施,整飭了吏治,減輕了人民刑獄之苦。
康熙十一年(1672),衛周祚奏請纂修地方志:"各省《[[通志]》尚多闕略,宜飭儒臣修纂。舉天下地理、形勢、戶口、田賦、風俗、人才燦然具列匯為《一統志》,以備御覽"。康熙採納其建議,頒令修志,使乾、嘉年間我國地方志的修纂,達到鼎盛時期。他還親自參與曲沃縣誌的審訂,並在《五修沃史序》中提出修志三長(正、虛、公)之說。對後世修志有着深遠影響。
事跡
康熙十一年(1672年),衛周祚奏請纂修《大清一統志》,稱「各省《通志》尚多闕略,宜飭儒臣修纂。舉天下地理、形勢、戶口、田賦、風俗、人才燦然具列匯為《一統志》,以備御覽」。清聖祖令禮部議奏,最終頒令修志。
參考資料
- 《清史列傳》卷七十九
- 徐元文:《光祿大夫少師兼太子太師保和殿大學士戶部尚書曲沃文清衛公周祚神道碑》. 《碑傳集》. 冊1卷 7. 頁391-394.
相關條目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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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永吉 |
吏部漢尚書 順治十五年五月癸卯-順治十五年五月癸亥 (1658年6月7日-1658年6月27日) |
繼任: 孫廷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