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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侍郎
六部之刑部副長官,明代正三品銜,清代為從二品。中國古代官署刑部的副主官。刑部官職最早出現於隋,明、清兩代沿襲此制。
基本信息
名稱 | 刑部侍郎 | 起源朝代 | 漢朝 |
性質 | 古代官職 | 職級 | 宮廷的近侍 |
簡介
pp東漢]]以後,作為尚書的屬官,初任為郎中,滿一年為尚書郎,滿三年為侍郎。漢朝為郎官的一種,本為是宮廷的近侍。之後隨着尚書台的權利加大,侍郎日漸重要。隋唐之時,於京城內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掌管國家政務。其中,每部一名之侍郎為輔佐尚書主官之事務實際執行者,相當於今部次長。中書省的副官稱為中書侍郎,門下省的副官稱為門下侍郎(黃門侍郎)。
發展
1368年,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將六部侍郎升為正三品。宋元明清不改。之後,清朝沿襲舊制,亦設左右侍郎,左右侍郎均為滿漢人各一,也就是六部各部之間均有侍郎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