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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覺醒運動(英語:Great Awakening),也稱大覺醒復興運動,是在美國基督教歷史上出現的數次復興運動。

1517年,神學家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反對放縱歐洲建立的拉丁教會。而他們共同秉持的「簡化宗教手續,人人皆為神父」等理念[1],則最終導致了基督教中「新教」的誕生[2]

簡介

大覺醒運動亦被視為美國的宗教復興,延續新教的宗教改革精神。該運動普遍認為對美國的思想、觀念以至社會生活曾產生重大影響,亦確定了美國的宗教文化。喬納森·愛德華茲是發起大覺醒運動的領導者,奠定該運動的發展。

美國歷史學界普遍接受曾有四次大覺醒運動,分別是:

  • 第一次大覺醒運動(1730s-1740s)
  • 第二次大覺醒運動 (1800s-1830s)
  • 第三次大覺醒運動 (1880s-1900s)
  • 第四次大覺醒運動 (1960s-1970s)

基督教

基督教是世界上使用最廣泛的宗教,擁有超過20億的信徒。基督教信仰的中心思想是關於耶穌基督的誕生,生命,死亡和復活的信仰。當它從一小批信徒開始時,許多歷史學家將基督教在全世界的傳播和採用視為人類歷史上最成功的精神使命之一。

「基督徒」一詞多次出現在《新約聖經》的書信部分,例如在《使徒行傳》第11章第26節、第26章第28節與《彼得前書》第4章第16節:從安提阿的教會聚集起首,他們被稱為基督徒;及後,希律亞基帕曾對保羅表示,「保羅少許的說話,便叫亞基帕作基督徒嗎!」。《彼得前書》里,彼得把「基督徒」與「受苦」連在一起,也指出「基督徒受苦,不是羞恥,而是榮耀上帝的事」。在保羅傳教時代,基督徒較常以「聖徒」自稱。聖經《馬太福音》第28章第19-20節提到耶穌給基督徒的大使命,「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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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