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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屬於社會特殊意識形態。

當今世界主要的宗教有:佛教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新教、東正教)、伊斯蘭教(包括遜尼派、什葉派)、天主教猶太教道教等。

古時由於人類對宇宙的未知探索,以及表達人渴望不滅解脫的追求,進而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實體,使人對該一神秘產生敬畏及崇拜,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儀式活動體系,與民間神話一樣,其也有自己的神話傳說,彼此相互串聯,本質是對宇宙人生的認識。

中文名稱: 宗教

外文名稱: Religion

主要宗教:佛教、 基督教、伊斯蘭教、天主教

含義: 對宇宙人生的認識

宗教起源

在古代由於人類對宇宙的未知探索,以及表達人渴望不滅解脫的追求,進而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實體,使人對該一神秘產生敬畏及崇拜,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儀式活動體系,與民間神話一樣,其也有自己的神話傳說,彼此相互串聯,本質是一種精神寄託和終極關懷。那麼關於宗教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上來了解:

第一,宗教現象是一個歷史範疇的課題,考古學證實,宗教不是與人類社會歷史相伴而生的,其也就必然只是一個階段性的社會現象。因此,當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時,人類不再需要宗教的作用和功能,宗教就會消失。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人類先民的圖騰信仰,圖騰對於人類先民組成的部落來講,這是非常神聖的東西,現在成為遺蹟了,只有藝術家和歷史學家對圖騰感興趣。

第二,從民族發展角度來看,不是世界所有民族都有宗教信仰,有宗教信仰的民族也不都是讓宗教信仰成為主流社會意識。比如中華文明就被認為是缺乏宗教基因的文明,宗教一直不占主流意識。實際上,在中國的帝王術上,宗教是手段不是目的,孔子就說過神道設教,意思是老百姓願意信就信去,只要把握好限度就行了。在這樣的民族中,宗教也不會永遠存在。

第三,從宗教發展歷史來看,宗教總的趨勢是兩個方向:一個是方向是全世界政教分離原則,宗教脫離對人類社會的控制,其逐漸成為一種純精神的東西;一個方向是世俗化,也就是宗教的某些東西變為習俗,可宗教的特徵逐漸減弱。

第四,人的精神需求是變化的,人還是在不斷發展的,從古猿到人是一個過程,即使發展到人這個階段以後不會停止,而人的發展必然包括人的意識和精神的發展,而宗教一旦提出一個信仰目標就不能變了,一個不變的東西是不會永遠滿足發展着的人的精神生活的需要。[1]

分類

集團社會之宗教,若由宗教發達史分類,可概分為原始宗教、國民宗教、世界宗教等。

1、原始宗教,又稱部族宗教,太古時代之宗教及未開化社會之宗教,如自然崇拜、精靈崇拜、圖騰崇拜、巫覡教等。

2、國民宗教,又稱民族宗教,指行於部族、民族、國家等一定地域內之宗教,如日本之神社神道、印度之印度教、以色列猶太教中國道教儒教等。

3、世界宗教,如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此類型宗教多隨個人之自由意志接受信仰,而順從組織內之信條、儀禮、戒律等。通常多由特定之開祖所創倡,並以開祖之行跡及教說為中心,形成該教之教理與經典。

依信仰對象之不同,可將宗教概分為三類:

1、多神教(polytheism),即崇拜多種神靈,多系自然形成之信仰,存在於原始未開化之時代。隨同人智之發達,漸對自然神賦予意義、理想,次第成為高級神,而祖先崇拜、英雄崇拜等,

2、一神教(monotheism),由崇拜自然之多神教,演進為崇拜具有諸神之德的一神。如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均為典型的一神教信仰。

3、泛神論(pantheism),又稱萬有神教。上記之多神教、一神教等,以實際信奉而屬實踐性之宗教,泛神論與之相較,其性質偏重於闡釋哲學理論之理論宗教,以為宇宙現象之內部,有支配現象界之原理法則,而將此原理法則神格化,認為此'道理神'遍滿於宇宙現象。

宗教的內涵

宗教信仰可以看作是全人類所具有的普遍文化特徵,具有神秘神話色彩,它是人類精神的階段性體現。信仰是人類的一種本能天賦的主觀反應,它是人類對於宇宙天地命運歷史的整體超越性的意識,它是人類對人自身存在與客觀世界關係的某種反應,它是一種形而上學的意識形態。

"宗教的本質既不是思維也不是行動,而是知覺和情感。它希望直觀宇宙,專心聆聽宇宙自身的顯示和活動,渴望孩子般得的被動性被宇宙的直接影響所抓住所充實。"從字面上來看它的本質,就是人類對自己心中王國宗主的嚮往與精神皈依所在。所以,我們也就不難理解宗教情感論的首創者施萊而馬赫這樣解釋宗教的本質意義。

作為人把握世界和生命的一種獨特的方式,充分體現了人的主觀能動性和精神對物質的反作用,它對人生的重大影響主要表現在:人們通過教義的學習和不斷重複的儀式行為,使宗教信仰的理念和精神也逐漸滲透到人們的價值和行為系統之中,,從而成為形塑信教者的心理與人格的新的力量。

宗教信仰為人生提供慰藉。作為一種哲學範疇, 宗教信仰具有追求為生活尋找支撐和意義的顯着特徵。表徵着人對終極關懷的渴望,它給人注入神聖的目標,引導人去反省自我、超越自我、塑造自我、完善自我、實現自我,從而為人的生活提供情感、意欲、願望、行動等的根基。是一種精神的仰望和生命的活水,是人的一種價值意識的定向形式。

著名宗教

佛教

佛教距今已有兩千五百多年,是由古印度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境內)王子喬達摩·悉達多所創(參考佛誕)。西方國家普遍認為佛教起源於印度,而印度事實上也在努力塑造"佛教聖地"形象。

佛教也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佛,意思是"覺者"。佛又稱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世尊。佛教重視人類心靈和道德的進步和覺悟。佛教信徒修習佛教的目的即在於依照悉達多所悟到修行方法,發現生命和宇宙的真相,最終超越生死和苦、斷盡一切煩惱,得到究竟解脫。

佛姓新稱喬達摩(S. Gautama, P. Gotama),舊稱瞿曇;因為他屬於釋迦(Sākya)族,人們又稱他為釋迦牟尼

佛教,廣義上說,包括它的經典、儀式、習慣、教團的組織等等。狹義上說,佛教就是佛陀所說的教言,用佛教的術語來說,稱為佛法,包括四聖諦、緣起法、四法印、四攝六度八正道等教義,解釋人生和世界的問題。

佛教教義的基本內容簡單來說,就是世間的苦(苦諦)和苦的原因(因諦或稱集諦)以及苦的消滅(滅諦)和滅苦的方法(道諦)。諦是真理的意思。佛教經典非常多,其實都沒有超出這四聖諦,而四聖諦所依據的根本原理是緣起法,佛教的所有教義都從緣起法而來。[2]

儒教

儒教又稱"孔教""聖教"。先秦被稱為道教,以"儒家思想"為最高信仰。後為和崇尚黃老列莊等道家思想的道教區分,從南北朝開始叫做儒教又被稱作聖教,跟佛教、道教並稱為三教。"儒教是中華民族土生土長的宗教 ",儒教是禮樂文明的代表,上古宗教的直接繼承者。

儒家是先秦時期由孔子所創立,此後長期主宰中國封建上層建築及其意識形態的思想流派。也有人認為它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宗教,即儒教,孔子是教主。 儒在古代是一般學者的通稱。不僅「有道術者皆為儒」,而且那些設教傳授知識的學者,即所謂「諸侯保氏有道術以教人者」,「鄉里教人以道義者」,均屬「儒」之行列。孔子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進行公開教學的大教育家,他和他的學生設教講學,把古代為貴族所專有的禮儀和其他各種知識傳播到民間,逐漸形成一個學派,後人稱之為「儒家」。[3]

道教

道教是中國本土教派之一,以"道"為最高信仰。道教在中國古代鬼神崇拜觀念上,以黃、老道家思想為理論根據,承襲戰國以來的神仙方術衍化形成。東漢末年出現大量道教組織,著名的有太平道、五斗米道。祖天師張道陵正式創立教團組織,距今已有1900年歷史。道教為多神崇拜,尊奉的神仙是將道教對"道"之信仰人格化體現。道士是道教的神職人員,全國現有住觀道士3萬餘人。宮觀是道教徒活動的場所,全國現登記開放的宮觀有2千餘座 。

道教是中國土生土長的宗教,是漢族傳統宗教信仰之一。它淵源於古代的巫術、秦漢時的神仙方術以及陰陽五行學說等。在發展過程中,還糅合了儒家和佛教的某些理論和教規、儀式,形成了十分龐雜的思想體系。黃老道是早期道教的前身。

所謂黃老道,是古代假託黃帝老子思想的一種宗教,原是一種政治哲學流派,起源於戰國,盛行於西漢。史學界和道教界一般認為道教初創於東漢中葉,奉老子為教主,以《道德經》(《老子五千文》)、《正一經》、《太平洞極經》為主要經典,並自稱出於太上老君的口授,造作道書,於是道教逐漸形成。

此後,在道教的發展史上,先後產生了太平道天師道等數十種宗派。唐宋時期,道教大盛。13世紀以後,道教正式分為正一、全真兩大教派。信奉正一道的道士毋須出家(亦有少數出家者),在家修持,可以結婚,俗稱「火居道士」或「俗家道士」。

基督教

基督教是對奉耶穌基督為救世主的各教派統稱,亦稱基督宗教。公元1世紀,發源於羅馬巴勒斯坦省(今日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和約旦地區)。它建立的根基是耶穌基督的誕生、傳道、死亡與復活。基督教主要包括:天主教、正教、新教三大教派和其他一些較小教派。在中國,因為歷史翻譯的原因,通常把新教稱為基督教,為了說明"基督教"的確切概念,本詞條稱"新教"為"基督新教",而不是慣稱的"基督教"。

基督教信仰以耶穌基督為中心,以聖經為藍本,核心思想是福音,即上帝耶穌基督的救恩,充分彰顯了上帝對全人類和整個宇宙舍己無私的大愛。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基督教的節日主要有聖誕節,復活節、聖靈降臨節等。聖誕節是紀念所謂耶穌基督誕生,教會規定為每年的12月25日。東正教因曆法不同,其12月25日相當於公曆1月6或7日。復活節是紀念所謂耶穌被釘死於十字架後的「復活」的節日,規定為每年春分月圓後的第一個星期日。聖靈降臨節是指所謂「復活」後第40日耶穌「升天」,第50日差遣「聖靈」降靈;門徒領受聖靈後開始傳教。故規定復活節後第50日為聖靈降臨節。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節經文也是聖經的精髓,凡是基督徒都能夠背誦。[4]

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是世界性的宗教之一,與佛教基督教並稱為世界三大宗教。中國舊稱大食法、大食教、天方教、清真教回回教、回教、回回教門等。截止到2009年底,世界人口約68億人口中,穆斯林總人數是15.7億,分布在204個國家和地區,占全世界的23%。

伊斯蘭(al-Islam)系阿拉伯語音譯,公元七世紀由麥加人穆罕默德阿拉伯半島上首先興起,原意為"順從"、"和平",又譯作伊斯倆目,指順從和信仰創造宇宙的獨一無二的主宰安拉及其意志,以求得兩世的和平與安寧。信奉伊斯蘭教的人統稱為"穆斯林"(Muslim,意為"順從者"與伊斯蘭"Islam"是同一個詞根)。7世紀初興起於阿拉伯半島,由麥加的古萊什部族人穆罕默德(約570~632,阿拉伯文儆)所復興。

宗教意義

1、宗教之原始功能,在滅除苦惱不安,獲得希望與安心,主要系感情方面之功用。

2、在善惡意志方面,宗教力量有助於匡正世道人心,確立倫理道德,乃至於發動社會反省、調整輿論風潮等積極之價值。

3、與'科學'之關係,科學與宗教之間界限分明、不能互相取代,存在牢固的依存性。 很多科學家在科學研究和實踐中,從宗教中獲得啟迪,從而推動科學研究和實踐的發展。

宗教之俗、教、宗之分別。其實,宗教雖異,卻同宗同源,都是信仰"宇宙本源"。

宗教本質上是人對超越於自然界與人自身的神的敬拜和遵從。宗教相信世界存在超越物質世界萬物的神明,並且神明是與人一樣具有意識、情感等生命特質,能夠與人的生命相通。宗教對於其信徒來說,絕非是一堆教訓和理論這麼簡單,不應簡單的將其理解僅僅存在於人腦中的意識。[5]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