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后村(山东海阳市凤城街道)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寨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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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寨后村 所属地区:山东海阳市凤城街道 |
寨后村隶属山东海阳市凤城街道,隶属凤城街道办事处,全村辖区总面积约0.3平方公里,2002年,全村有85户237人。
村概况
寨后村位于海阳市南部,地处东经121°18′,北纬36°43′。东与西远牛村接壤,西与陂子头村隔河相望,南与寨前村相连,距黄海1.5公里,北与唐家洼村为邻,隶属凤城街道办事处,距街道办事处驻地6公里,距市政府驻地20公里。全村辖区总面积约0.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0.7公顷,适宜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地瓜、大豆、花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种植、养殖类产品。可开发利用的资源土地、林果。工业项目:私营机织,手钩。集体资产净值4.2万元;集体可支配财力7万元;集体年经营性收入6万元;集体收入来源:土地发包收入。农民收入主要来源:种植、养殖、工业、打工。2002年,全村有85户,237人。
村名由来
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戚继光部属曾在此设过营寨。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李姓在此圈地为村,因村位于营寨之北,故命名寨后村。以后有任、姜、唐、赵、单、张姓等自外地迁来定居,大部分人为地主耕种土地,属佃户村。有李、任、姜、唐、赵、单、张、刘、程等9姓,均为汉族。其中人口较多的是任姓。
大事记
1942年9月八路军进驻,本村解放。同年11月日军扫荡进村,抓去村民6人,打死1人。1947年冬国民党第五十四师属部进村,大肆抢劫村民财物。1956年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7年1月与陂子头村合并为一个行政村,至1961年9月分设。1961年鞠家庵驻军电影队田队长,在到寨前村连部放电影途中,冒着生命危险,在湍急的河流中救起本村4名落水学生。1978年中共海阳县委书记王曰銮到本村检查工作,了解到本村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遂指示县财政出资,扶持本村开挖了大口井,并修建了机房及扬水管道,配备了电机水泵。1979年本村用上电网供电。 1980年共产党员姜克俭冒着生命危险带领养殖场的船员,营救凤城一船只。1982年本村在全镇第一个试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按劳力承包到人。1983年进一步完善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按人口承包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