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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民政廳,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山東省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省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山東省民政廳(以下簡稱省民政廳)是省政府組成部門 [1],為正廳級。
主要職責
省民政廳貫徹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負責起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省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2],承擔中共山東省社會組織綜合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擬訂全省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擬訂全省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協調推進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
(五)擬訂全省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工作,負責省內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省際以及設區的市市際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負責全省地名管理工作。
(六)負責指導全省婚姻登記工作。擬訂全省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省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省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全省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全省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省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全省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全省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管理國家撥付的民政事業經費和省撥付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負責全省民政統計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山東省民政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2018年山東省機構改革方案:山東省級機構改革路線圖時間表 ,綜投網,2018-10-10
- ↑ 山東省民政廳《關於優化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服務的十條意見》政策解讀 ,搜狐,2019-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