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平頂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監督檢查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統籌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負責和指導全市房地產抵押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負責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擬定土地儲備政策並監督實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貫徹國家和省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和指導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按照職責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鄉鎮、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承擔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
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執行國土空間規劃政策,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參與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人居環境發展等相關規劃;負責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負責組織編制中心城區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規劃,並實施規劃管理;按照職責指導中心城區各類城鎮新區、產業集聚區、開發區、專業園區的統一規劃管理;組織編制、指導開展城市設計工作;負責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組織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負責核發選址意見書,提出規劃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不動產權證等「一書四證」。
(八)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擬訂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組織編制並指導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指導和落實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九)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落實國家和省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承擔全市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監督管理市財政出資的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項目;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2]。
視頻
平頂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機構改革】平頂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揭牌 ,搜狐,2019-01-21
- ↑ 平頂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部門預算公開,平頂山市財政局,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