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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湖记》是北宋散文家、史学家、政治家曾巩的作品之一。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1],世称“南丰先生”。

原文

鄞县张侯①图其县广德湖,而以书遗予曰:愿有记。

盖湖之大五十里,而在郑之西十二里。其源出于四明山,而引其北为漕渠,泄其东北入江。凡鄞之乡十有四,其东七乡之田,钱湖溉之;其西七乡之田,水注之者,则此湖也。舟之通越者皆由此湖,而湖之产,有凫雁鱼鳖、茭蒲葭蔓、葵莼莲茨之饶。淳化二年,民始与州县强吏盗湖为田,久不能正。至道二年,知州事丘崇元躬按治之,而湖始复。咸平中,赐官吏职田,取湖之西山足之地百顷为之,既而务益取湖以自广。天禧二年,知州事李夷庚始正湖界,起堤十有八里以限之。

至张侯之为鄞,则湖久不治,西七乡之农以旱告。张侯为出营度,民田湖旁者皆喜,愿致其力。张侯计工赋材,择民之为人信服有知计者,使督役而自主之,一不以属吏,人以不扰,而咸劝趋。于是筑环湖之堤,广倍于旧,而高倍于旧三之二。郑人累石湮水,阙其间而扃以木,视水之小大而闭纵之,谓之碘。于是又为之益旧,总为碘九,为埭二十。堤之上植榆柳,益旧总为三万一百。又固其余材为二亭于堤上以休,而与望春、白鹤之山相直,因以其山名。山之上为庙,一以祠神之主此湖者,一以祠吏之有功于此湖者。以熙宁元年十一月始役,而以明年二月卒事。既成,而田不病旱,舟不病涸,鱼雁茭苇、果蔬水户之良皆复其旧,而其余及于比县旁州,张侯于是可谓有劳矣。

是年予通判越州事。越之南湖,久废不治,盖出于吏之因循,而至于不知所以为力,予方患之。观广德之兴,以数百年,危于废者数矣,由屡有人,故益以治。盖大历之间,溉田四百顷,大中入百顷,而今二千顷矣。

则人之存亡,政之废举,为民之幸不幸,其岂细也欤?故为之书,尚俾来者知毋废前人之功,以永为此邦之利,而又将与越之人图其废也。

注释

①张侯:名峋。“侯”是士大夫之间的尊称,相当于“君”。②茭蒲葭菼、葵莼莲茨:均为水生植物,可食。

译文

鄞县张(峋)君绘制了他辖县内的广德湖图,并写信给我说:希望能得到您所写的记文。

广德湖的面积大概五十里,在鄞县西面十二里的地方。它的发源于(宁波西南的)四明山,在湖的北面引水挖掘了漕渠(运粮的水道),从湖的东北面泄洪进入甬江(在浙江省境内)。鄞县总共有十四个乡,东面七个乡的田地,由钱湖的水灌溉;鄞县西面七个乡的田地,灌溉用的水,就靠这广德湖了。通行于越州的船只都经由此湖,广德湖的物产,有丰饶的野鸭大雁鱼鳖、②茭蒲葭菼、葵莼莲茨。淳化二年,有人开始与州县强悍的官吏一起侵占湖面造田,(这种情况)长久不能纠正。至道二年,知州丘崇元亲自考察治理占湖造田的事情,因而湖开始恢复(原貌)。宋真宗咸平年中,朝廷赐给官吏职田(即职分田,朝廷按官职品级授给官吏作俸禄的公田),鄞县选取湖的西面山脚下的百顷之地作为职田,不久(官吏)谋求增加职田就私自扩大占湖造田面积。天禧二年,知州李夷庚开始勘正湖界,筑起湖堤十八里来限制占湖造田。

到了张君做鄞县令时,湖已经长久没有治理了,西面七乡的农户把旱情报告他。张君为此筹划治湖方案,田地在湖旁的百姓都很高兴,愿意出力。张君计算人工、征调所需材物,选择受人信服并知道筹划的人,让他们监督施工而且自己决断,完全不委派属下的官吏,人们因为不被干扰,就都勤勉积极地奔走于治湖。于是修筑了环湖的堤坝,宽度比旧堤坝增加了一倍,高度比旧堤坝增加了三分之二。鄞县人堆积起石块堵塞水流,在石堤中留下水洞,用木板来做水门,根据水量的大小来关闭或开放水门,(这种水利设施)叫做碶。于是又修筑水闸增加旧制,总共修筑九个石碶,二十个堵水的土堤。堤上种植榆树柳树,超过先前的数量总共有三万零一百棵。又用剩余的材料在堤上修建了两个亭子供人休憩,亭子与望春山、白鹤山相对,于是用两座山名来命名两个亭子。在山上建造了庙宇,一是用来祭祀主宰此湖的神灵,还用来祭祀对此湖治理有功的官吏。在熙宁元年十一月开始动工,到了第二年二月竣工。竣工以后,田地不担心干旱,船只不担心干涸,鱼雁茭苇、果蔬水产的丰饶都恢复原来的样子,而他治湖的好处也惠及相邻的州县,在治理广德湖这件事上,张君可以说是有功劳的了。

这一年我任越州通判。越州的南湖,长久废弃没有治理,大概是出于官吏因循守旧的缘故,而到了不知道该怎么办的境地,我也正为这个事情担忧。纵观广德湖兴起的历史,已经几百年,濒临废弃的危险有多次,由于多次出现(有才德的)人,所以治理得越来越好。大概在大历年间,(广德湖)可以灌溉田地四百顷,大中年间可以灌溉田地八百顷,到如今可以灌溉田地二千顷了。那么,(有才德的)人的有无,政事的废兴,关系到百姓的幸福与否,这难道是小事吗?所以写了这篇记,希望使后来的人知道不要废弃前人的功业,而(使它)永远成为此地的利益,而且我又将和越州的人谋划治理已废弛的南湖。

作者简介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嘉佑二年(1057)中进士[2]后,熙宁二年(1079)先后在齐、襄、洪、福、明、毫等州任知州,守正不阿,颇有政声。元丰四年,任史馆修撰,编纂五朝史纲,未成。著有《元丰类稿》五十卷、《续元丰类稿》四十卷、《隆平集》三十卷。曾巩的散文创作成就很高,《唐论》是代表作,可与欧阳修的《朋党论》媲美。著名有《墨池记》、《越州赵公救灾记》、《寄欧阳舍人书》和《福州上执政书》。曾巩也擅长写诗,有四百余首传世。曾巩培养了一批名儒,陈师道王无咎、曾肇和曾布受业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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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