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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德湖記》是北宋散文家、史學家、政治家曾鞏的作品之一。

曾鞏為政廉潔奉公,勤於政事,關心民生疾苦,與曾肇、曾布、曾紆、曾紘、曾協、曾敦並稱「南豐七曾」。曾鞏文學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沖和」,位列唐宋八大家[1],世稱「南豐先生」。

原文

鄞縣張侯①圖其縣廣德湖,而以書遺予曰:願有記。

蓋湖之大五十里,而在鄭之西十二里。其源出於四明山,而引其北為漕渠,泄其東北入江。凡鄞之鄉十有四,其東七鄉之田,錢湖溉之;其西七鄉之田,水注之者,則此湖也。舟之通越者皆由此湖,而湖之產,有鳧雁魚鱉、茭蒲葭蔓、葵蓴蓮茨之饒。淳化二年,民始與州縣強吏盜湖為田,久不能正。至道二年,知州事丘崇元躬按治之,而湖始復。咸平中,賜官吏職田,取湖之西山足之地百頃為之,既而務益取湖以自廣。天禧二年,知州事李夷庚始正湖界,起堤十有八里以限之。

至張侯之為鄞,則湖久不治,西七鄉之農以旱告。張侯為出營度,民田湖旁者皆喜,願致其力。張侯計工賦材,擇民之為人信服有知計者,使督役而自主之,一不以屬吏,人以不擾,而咸勸趨。於是築環湖之堤,廣倍於舊,而高倍於舊三之二。鄭人累石湮水,闕其間而扃以木,視水之小大而閉縱之,謂之碘。於是又為之益舊,總為碘九,為埭二十。堤之上植榆柳,益舊總為三萬一百。又固其餘材為二亭於堤上以休,而與望春、白鶴之山相直,因以其山名。山之上為廟,一以祠神之主此湖者,一以祠吏之有功於此湖者。以熙寧元年十一月始役,而以明年二月卒事。既成,而田不病旱,舟不病涸,魚雁茭葦、果蔬水戶之良皆復其舊,而其餘及於比縣旁州,張侯於是可謂有勞矣。

是年予通判越州事。越之南湖,久廢不治,蓋出於吏之因循,而至於不知所以為力,予方患之。觀廣德之興,以數百年,危於廢者數矣,由屢有人,故益以治。蓋大曆之間,溉田四百頃,大中入百頃,而今二千頃矣。

則人之存亡,政之廢舉,為民之幸不幸,其豈細也歟?故為之書,尚俾來者知毋廢前人之功,以永為此邦之利,而又將與越之人圖其廢也。

注釋

①張侯:名峋。「侯」是士大夫之間的尊稱,相當於「君」。②茭蒲葭菼、葵蓴蓮茨:均為水生植物,可食。

譯文

鄞縣張(峋)君繪製了他轄縣內的廣德湖圖,並寫信給我說:希望能得到您所寫的記文。

廣德湖的面積大概五十里,在鄞縣西面十二里的地方。它的發源於(寧波西南的)四明山,在湖的北面引水挖掘了漕渠(運糧的水道),從湖的東北面泄洪進入甬江(在浙江省境內)。鄞縣總共有十四個鄉,東面七個鄉的田地,由錢湖的水灌溉;鄞縣西面七個鄉的田地,灌溉用的水,就靠這廣德湖了。通行于越州的船隻都經由此湖,廣德湖的物產,有豐饒的野鴨大雁魚鱉、②茭蒲葭菼、葵蓴蓮茨。淳化二年,有人開始與州縣強悍的官吏一起侵占湖面造田,(這種情況)長久不能糾正。至道二年,知州丘崇元親自考察治理占湖造田的事情,因而湖開始恢復(原貌)。宋真宗咸平年中,朝廷賜給官吏職田(即職分田,朝廷按官職品級授給官吏作俸祿的公田),鄞縣選取湖的西面山腳下的百頃之地作為職田,不久(官吏)謀求增加職田就私自擴大占湖造田面積。天禧二年,知州李夷庚開始勘正湖界,築起湖堤十八里來限制占湖造田。

到了張君做鄞縣令時,湖已經長久沒有治理了,西面七鄉的農戶把旱情報告他。張君為此籌劃治湖方案,田地在湖旁的百姓都很高興,願意出力。張君計算人工、徵調所需材物,選擇受人信服並知道籌劃的人,讓他們監督施工而且自己決斷,完全不委派屬下的官吏,人們因為不被干擾,就都勤勉積極地奔走於治湖。於是修築了環湖的堤壩,寬度比舊堤壩增加了一倍,高度比舊堤壩增加了三分之二。鄞縣人堆積起石塊堵塞水流,在石堤中留下水洞,用木板來做水門,根據水量的大小來關閉或開放水門,(這種水利設施)叫做碶。於是又修築水閘增加舊制,總共修築九個石碶,二十個堵水的土堤。堤上種植榆樹柳樹,超過先前的數量總共有三萬零一百棵。又用剩餘的材料在堤上修建了兩個亭子供人休憩,亭子與望春山、白鶴山相對,於是用兩座山名來命名兩個亭子。在山上建造了廟宇,一是用來祭祀主宰此湖的神靈,還用來祭祀對此湖治理有功的官吏。在熙寧元年十一月開始動工,到了第二年二月竣工。竣工以後,田地不擔心乾旱,船隻不擔心乾涸,魚雁茭葦、果蔬水產的豐饒都恢復原來的樣子,而他治湖的好處也惠及相鄰的州縣,在治理廣德湖這件事上,張君可以說是有功勞的了。

這一年我任越州通判。越州的南湖,長久廢棄沒有治理,大概是出於官吏因循守舊的緣故,而到了不知道該怎麼辦的境地,我也正為這個事情擔憂。縱觀廣德湖興起的歷史,已經幾百年,瀕臨廢棄的危險有多次,由於多次出現(有才德的)人,所以治理得越來越好。大概在大曆年間,(廣德湖)可以灌溉田地四百頃,大中年間可以灌溉田地八百頃,到如今可以灌溉田地二千頃了。那麼,(有才德的)人的有無,政事的廢興,關係到百姓的幸福與否,這難道是小事嗎?所以寫了這篇記,希望使後來的人知道不要廢棄前人的功業,而(使它)永遠成為此地的利益,而且我又將和越州的人謀劃治理已廢弛的南湖。

作者簡介

曾鞏(1019年~1083年),字子固,漢族,建昌軍南豐(今江西省南豐縣)人。嘉佑二年(1057)中進士[2]後,熙寧二年(1079)先後在齊、襄、洪、福、明、毫等州任知州,守正不阿,頗有政聲。元豐四年,任史館修撰,編纂五朝史綱,未成。著有《元豐類稿》五十卷、《續元豐類稿》四十卷、《隆平集》三十卷。曾鞏的散文創作成就很高,《唐論》是代表作,可與歐陽修的《朋黨論》媲美。著名有《墨池記》、《越州趙公救災記》、《寄歐陽舍人書》和《福州上執政書》。曾鞏也擅長寫詩,有四百餘首傳世。曾鞏培養了一批名儒,陳師道王無咎、曾肇和曾布受業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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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