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遗诏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康熙遗诏亦称《康熙皇帝遗诏》,《康熙遗诏》一式四份,分别藏于台湾故宫,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辽宁省档案馆。康熙皇帝逝世后,遗诏颁布天下,告示全国,后收录于《清实录》中。但因为此康熙遗诏是雍正登基后拟就并颁布天下,并非康熙真迹,所以遗诏不能说明雍正是否篡位 [1] 。西方1725年最早出版完整英文版康熙遗诏,由康熙身边传教士马国贤于1721/22年带回,途经伦敦出版。
诏书中的满文中,“于”和“十”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字,而且,于是现代简体字的写法,过去的繁体字写法是“於”。因此,没有矫诏的可能,十改于只是民间谣言的说法,真正让史学家怀疑雍正继位过程的,是其他历史记载。
简介
康熙遗诏用汉、满二种文字书写同一内容。
其中写有“雍亲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著继朕登基,继皇帝位……”这皇四子胤禛,就是雍正。雍正即位后,始建秘密立储诏书,封于匣内,高悬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之后,皇帝死后取出,昭告天下。
海峡两岸的康熙遗诏的满文部分的继位人描述部分缺失,两份满文遗诏缺失的部位也在同一位置,不知是否巧合。[2]
首次亮相
辽宁省档案馆收藏的“康熙遗诏”用汉、满二种文字书写同一内容。因为传位诏书中的满文中,“于”和“十”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字,没有矫饰的可能,但海峡两岸的康熙遗诏的满文部分的继位人部分缺失。可是,十改于只是小说里的说法,真正让史学家怀疑雍正继位过程的,是其他历史记载。
诏文内容
从来帝王之治天下,未尝不以敬天法祖为首务。敬天法祖之实在柔远能迩、休养苍生,共四海之利为利、一天下之心为心,保邦于未危、致治于未乱,夙夜孜孜,寤寐不遑,为久远之国计,庶乎近之。 今朕年届七旬,在位六十一年,实赖天地宗社之默佑,非朕凉德之所至也。历观史册,自黄帝甲子迄今四千三百五十余年共三百一帝,如朕在位之久者甚少。朕临御至二十年时,不敢逆料至三十年,三十年时不敢逆料至四十年,今已六十一年矣。《尚书*洪范》所载: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五福以考终命列于第五者,诚以其难得故也。今朕年已登耆,富有四海,子孙百五十余人,天下安乐,朕之福亦云厚矣,即或有不虞心亦泰然。念自御极以来,虽不敢自谓能移风易俗、家给人足,上拟三代明圣之主,而欲致海宇升平,人民乐业,孜孜汲汲、小心敬慎,夙夜不遑,未尝少懈。数十年来殚心竭力,有如一日,此岂‘劳苦’二字所能概括耶?前代帝王或享年不永,史论概以为酒色所致也,皆书生好为讥评,虽纯全净美之君,亦必抉摘瑕疵。朕今为前代帝王剖白言之,盖由天下事繁,不胜劳惫之所致也。诸葛亮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人臣者惟诸葛亮能如此耳。若帝王仔肩甚重,无可旁诿,岂臣下所可以比拟?臣下可仕则仕,可止则止,年老致政而归,抱子弄孙,犹得优游自适。为君者勤劬一生了无休息之日,如舜虽称无为而治,然身殁于苍梧,禹乘四载,胼手胝足,终于会稽,此皆勤劳政事、巡行周历,不遑宁处,岂可谓之崇尚无为、清静自持乎。《易》遁卦六爻,未尝言及人主之事,可见人主原无宴息之地可以退藏,鞠躬尽瘁,诚谓此也。[3]
自古得天下之正莫如我朝。太祖、太宗初无取天下之心,尝兵及京城,诸大臣咸云当取,太宗皇帝曰:明与我朝素非和好,今欲取之甚易,但念系中国之主,不忍取也。后流贼李自成攻破京城,崇祯自缢,臣民相率来迎,乃剪灭闯寇入承大统,稽查典礼,安葬崇祯。昔汉高祖系泗水亭长,明太祖一皇觉寺僧,项羽起兵攻秦而天下卒归于汉;元末陈友谅等蜂起,而天下卒归于明。我朝承袭先烈,应天顺人,抚有区宇,以此见乱臣贼子无非为真主驱除也。凡帝王自有天命,应享寿考者不能使之不享寿考,应享太平者不能使之不享太平,朕自幼读书于古今,道理粗能通晓,又年力盛时,能弯十五力弓,发十三握箭,用兵临戎之事,皆所优为。然平生未尝妄杀一人,平定三藩,扫清汉北,皆出一心运筹。户部帑金,非用师、赈饥未敢妄费,谓皆小民膏脂故也,所有巡狩行宫不施采缋,每处所费不过一二万金,较之河工岁费三百余万尚及百分之一。昔梁武帝亦创业英雄,后至耄年,为侯景所逼,遂有台城之祸;隋文帝亦开创之主,不能预知其子炀帝之恶,卒致不克令终,皆由辨之不早也。朕之子孙百有余人,朕年已七十,诸王大臣官员军民与蒙古人等无不爱惜。朕年迈之人,今虽以寿终,朕亦愉悦。至太祖皇帝之子礼亲王之子孙,现今俱各安全,朕身后尔等若能惕心保全,朕亦欣然安逝。雍亲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著继朕登基,即皇帝位,即遵典制持服,二十七日释服。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4]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5]
野史传闻
即位之谜
从雍正继位起,民间就流传了雍正篡位的野史,其真正原因是八爷党和十四弟不满雍正的继位而向民间造谣的。实际上雍正帝是合法继任皇位的,因为清朝的诏书是满文汉文各一份的,而且诏书里都是加有“皇”字的(比如传位于皇四子),而当时民间流传雍正将“传位十四子”改成“传位于四子”,这种谣言是漏洞百出的,首先,在传位诏书中的满文中,“于”和“十”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字,没有矫饰的可能。并且“于”这个字在当时是写作“於”的,再加上诏书里都是加有“皇”字的。如果用笔将“十”字改成“於,就变成“传位皇於四子”。语句完全不通顺,再者,即便把汉文改了那满文也改不了,因此民间流传的把“十”改成“于的改诏之说是不成立的。
辽宁省档案馆专家介绍,传位诏书中的满文中,“于”和“十”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字,没有矫饰的可能。但海峡两岸的两份康熙遗诏的满文部分的继位人描述部分均缺失。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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