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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总部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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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总部大楼(亦称廉政公署大楼,简称新廉署总部;英文: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Headquarters Building,亦称ICAC Building,简称ICAC HQ Building)位于香港岛北角七姊妹渣华道303号,由香港政府建筑署外判给予关善明建筑师设计,前身为民康街游乐场,东临一个加油站及渣华道321号(即柯达大厦),北望东区走廊、维多利亚港及九龙东沿海。廉政公署总部大楼为廉政公署的总部,耗资逾13亿港元兴建,于2007年12月8日启用,而本大楼曾暂借予香港海关使用至总部迁至北角为止。
历史
廉政公署成立初期,各部门办事处分散于不同的商业大厦。1988年,廉政公署首次提出兴建廉政公署大楼,香港政府于1994年支持最终提案;于1995年开始选择地址,最后决定将民康街游乐场铲平以兴建大楼。
2003年6月13日,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拨款兴建廉政公署总部大楼。2004年8月,判授建造工程合约,由瑞安建业投得。此前,廉政公署执行处办公室位于香港岛金钟美利道停车场大厦(原址移交中西区区议会),其他部门则位于邻近的东昌大厦。
廉政公署总部大楼于2007年12月8日由行政长官曾荫权、廉政专员汤显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及廉政公署执行处首长兼任副廉政专员李铭泽主持开幕仪式[1]。
2009年2月15日及22日,廉政公署总部大楼首度举行开放日[2]。
工程进程
- 2005年1月27日──启动工程
- 2005年9月──地基工程完成
- 2006年11月9日──上盖工程完成
- 2007年2月──安装设备及内部装修
- 2007年10月──各部门开始陆续迁进新大楼
- 2007年12月──正式启用
设施
- 廉政公署执行处(10-20楼)
- 社区关系处(8楼及20楼)
- 防止贪污处(5楼及20楼)
- 行政总部(3楼及8楼)办公室和训练学校,
- 扣留中心
- 行动控制室
- 举报中心
- 列队认人室
- 录影会面室(共30间)
- 室内射击场
- 枪房和证物房
- 培训设施
- 电脑教学室
- 模拟法庭
- 模拟录影会面室
- 小组讨论室
- 课室
- 其他辅助设施
- 多用途训练馆(4楼)
- 设有200座位的多用途演讲厅、展览室(2楼)
- 膳食设施、共4层及提供137个停车泊位和上落客货区的停车场
参考文献
- ↑ 存档副本. [2007-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2-13).
- ↑ 廉署大楼首度举行开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