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投毒案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复旦投毒案,司法称林森浩故意杀人案,2013年4月发生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同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住同寝室的林森浩与黄洋因琐事发生矛盾,林森浩于3月31日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实验室取得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原液并随后投放至寝室的饮水机内,黄洋翌日(4月1日)饮用该饮水机的水后感觉不适遂前往中山医院就诊。由于病因不明,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黄洋病情却持续恶化,最终于当月16日下午15时23分抢救无效不幸去世。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2015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林森浩死刑。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在上海被执行注射死刑[1] 。
加害人
林森浩(1986年10月17日-2015年12月11日),广东省汕头市人,家中排行第三, 有两姐姐一弟一妹。父亲在服装厂打工, 母亲从事废品回收工作,并患有心脏病。
林森浩高中就读于潮阳一中, 2006年考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0年免试进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攻读研究生,并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见习,专业为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黄洋事发前居住在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西区20号楼421寝室,林森浩系与黄洋为同寝室室友。
相关各方
被害人
黄洋(1985年8月15日-2013年4月16日),四川省自贡市荣县人,家中独子。父母均为下岗职工。
黄洋高中就读于位于荣县的荣县中学。在2004年首次参加高考时因分数未达到理想学校的分数而选择了复读。2005年第二次高考的他以690分进入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专业学习,2010年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并获得直研进入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耳鼻喉科的机会。读研期间黄洋曾接受学校的特困生奖助金。黄洋在事发前刚获得了直升博士生的机会,考博成绩获得耳鼻喉科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