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圆圆和我的村庄(朱福)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我的圆圆和我的村庄》是中国当代作家朱福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我的圆圆和我的村庄
说起村庄,自然就联想到土屋上的袅袅炊烟,村道上慢腾腾的牛,草滩里欢快的马,院里的鸡鸣狗叫,还有当街墙根下袖着两手晒太阳的人们。这时候,我又就想起了我的圆圆。
圆圆,是我曾经养的一条狗的名字。这个名字是闺女给起的,究竟是哪个圆字,我没问过闺女。我想过好几次,估计就是圆圆这两个字,估计.就是根据一个叫圆圆的小孩起的,因为闺女十分喜爱叫园圆的那个小孩,她又喜欢我家的这条狗,所以就叫了圆圆。叫圆圆的这个孩子,是个男孩儿,顶多两岁,十分可爱,圆圆的眼镜,两眸黑豆黑豆的。四方脸,又白净,人见人爱。闺女对他的爱超乎寻常,在街上一遇见圆圆母亲抱着圆圆,她都要哄他一阵,甚至把圆圆抱回我们家,又是给他吃的,又是给他喝的,比对待她弟弟还亲。就那年,我去河北姐姐家,她家的大狗生了一窝小崽,正赶上满月。其中一只小狗长得出类拔萃,太招人喜爱。尖尖的耳朵,肥硕的腰身,比其它的几只都大,都漂亮,都神气。我就和姐姐要下了这条小狗。等我抱回家,闺女更是稀罕得不行,不知该怎样疼爱这只小狗。就这么,我闺女爱着那个叫圆圆的小孩,也爱着毛茸茸的小狗,就给小狗起名叫了圆圆。
因为这个名字,男孩圆圆的父亲曾笑着问过我,他调侃说,我儿子叫圆圆,你家的狗凭什么也叫圆圆?压我儿子的名了。说完,哈哈地笑了,我也笑了。两个人都觉得这两个圆圆都非常可爱,都漂亮得出类拨萃。
小狗圆圆从它生命的开始,就那么优秀,从进我家门不久,就彰显出了它出色的看家本领。圆圆来我家不到一月,我就动工盖房,旧椽檩,废土坯,烂栈席,绊腿碍手,堆得满院废墟。加上原来放在院里的盖房材料,院里堆满了东西。旧房拆除后,家又人借住在我房后的郝月大哥家,人借住了,小母猪也得借住,羊也得借住,都搬迁到郝月大哥家了。这也就是应了天时地利,既照应了盖房工地,人牲口又不受罪,都安安稳稳的。圆圆白天前后院来回跑,黑夜就和我住在前院的小工棚里守夜。圆圆很懂事,自从我开始盖房,大概知道我忙,没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小母猪和小羊羔,它就自觉承担起白天照顾它俩的任务。每天早上,等大羊出了群,小母猪吃了泔水,该出村外行走行走的时候了,圆圆就领着小母猪和小羊羔朝东面的村外走去。圆圆大概是怕它俩走丢,只让它俩在村边溜达,它俩如果想上村外的公路,圆圆就去截它们的头,让它俩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估计中午了,晚上了,圆圆就领着小母猪和小羊羔,三个小家伙一前两后回了家途中,小羊羔和小母猪谁也不敢乱跑,谁要想途中分神走岔,圆圆就冲过去汪汪地一阵教训,小羊羔和小母猪只得乖乖地跟着圆圆回家。乡亲们见了,都啧啧称赞,说活这么大,没见过这么管事的狗,也没见过这么听话的羊羔和猪。
圆圆一天天长大,长得高大威猛,两只耳朵尖尖的竖竖的,论个,论长相,都像狼狗。不用说,先是在房前沿后,后来在整个东街,再后来乃至全村,唯圆圆独大。它走到任何一条街巷,同类们都甘愿俯首称臣。街上若有咬架的狗们疯狂,圆圆听见后便循声而去,随即,那疯狂的撕咬声就会戛然而止,原来厉害的不再厉害,原来软弱的正好有个台阶下。圆圆不用撕,不用咬,只是汪汪一吼,高大的身躯往前一扑,所有的杂七乱八的狗们都服服贴贴,圆圆如果是个人,一定具备领导才能。一次,我家门前南山上有两班狗在打架,互相撕咬追逐,乌烟瘴气。那声音远远传来,惊动了卧在院里阳台上的圆圆,圆圆一激灵,定睛看向南山,旋即起身,一根箭奔上山头,原来红了眼的狗们见了飞奔而来的圆圆,立马停止了战斗,一个个灰头土脸,装作没事的样子,刀割水清。
圆圆虽然威猛,有时候也胆小狡猾。我盖起房不久,乡里组织人马下来给狗打耳标,逢狗必打。那天中午,乡里的人来到我家,做罢登记,准备给圆圆打耳标。可是,院里街上找不到圆圆的踪影,问谁谁都说没看见你家的圆圆。乡里的人没办法,只好收兵走人。我也一直纳闷,这家伙能去哪里呢,一天没回家。等天黑后,我去西厢拿东西,打开门往里走的时候,感觉脚下有个肉肉的东西,开灯一看,原来是圆圆卧在西厢地上,静静的,一声不吭。我哭笑不得,难道圆圆知道乡里来人要给它打耳标,才偷偷地藏在西厢的?真不敢相信,但,圆圆就是藏了,并且没声没响地藏了整整一天。
由于圆圆的可爱,家里每个人都惯着宠着。儿子有个小朋友,家里不怎么样,吃食上远不如别人家。一日,我家吃了白面油酥烙饼,那个小朋友来和儿子玩,儿子想给他吃张油酥烙饼,就进家拿了一张,诓称要喂圆圆。老婆就没说什么。你看看圆圆的地位。可是,就这么一条被家人宠着爱着的狗,后来却意外失踪了。
那是盖起房的第二年,我出外打工,冬天回来后,和我久别的圆圆,热情地和我寸步不离。我进家,它也进家,我去院里,它也去院里。吃晚饭时,我在炕上吃饭,圆圆在家地上卧着,老婆嗔怪地冲圆圆喝了一句:“出去,这回又傍上硬根子了。”圆圆知道这是在说它呢,抬起头看看,轻轻走了出去。谁能想到,从此,圆圆再没回来。
圆圆出去后,谁都没想过圆圆竟会失踪。谁都以为它仅仅是出了院,仅仅是出了街。圆圆第一天没回来,第二天还没回来。我们把所有的烂山药窖翻遍,把所有街巷找遍,把所有的人问遍,甚至把每一片树林和该找的不该找的地方都找了。最后得出一个不愿接受的结果:圆圆被人打死吃掉了--这是铁板钉钉子的事情。这个结论绝对不是空穴来风,这种事情在我们这个村绝对是司空见惯的。
前几年,我四表哥的狗就是这样死的。四哥的狗也是条好狗,纯黑色,个大威猛,站在门口牙一呲,谁都不敢轻易经过。这都么一条狗,竟然不知怎么让人给逮住吃了。开始,四哥以为让狗贩子偷走了,就没再多找。第二天,四哥起早拉庄稼,回来的半路上看见壕堑里扔着一编织袋,他以为是别人丢的物件,停住车上前察看。手感告诉他,这大概是羊贩子们丢的一袋羊下水,他庆幸自己走了好运,他就抱起来放在车上。等回了家打开编织袋一看,他不由得愣了,那一件一件的东西竟那么眼熟:一颗狗头,黑色的。四个狗爪子,也是黑的。还有一张黑色的狗皮。这不就是自己丢了狗吗?这是谁做下的损阴事,吃了肉,还让主人把头蹄捡回来?四哥多次调查过这几个吃狗肉的人,最终不了了之。我也多次打问过害死圆圆的元凶,最终也只得不了了之。表哥还能还能给他的狗收个首级,而我连圆圆的一根毛都没见着。这几个可耻的家伙们。
自此,圆圆便成了一段记忆,一想起圆圆,就想起了那几个吃我狗肉的家伙,至于到底是谁,我无数次判断过,把那几个横行一时的赖小们一次次过滤。我也知道,他们吃圆圆,就是对我的一种欺辱。不管怎样,圆圆做为一条狗,它没能活到老去的时候,不仅是主人的无为失职,更是这个村庄的悲哀。如果现在我再养一条狗,它的命运会和圆圆一样吗?我不敢下这个结论。我只知道,当年吃了圆圆的那几个人,依然人模狗样地活在这个世上,并且活得十分滋润。但,他们的灵魂是可怜的,唉,该说你什么好呢!
万物阴阳善恶,弱肉强食,生死轮回,都是自然法则,细想想,偷吃一条狗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仅仅是生活中一个不愉快的小插曲,就让它过去吧。说起故乡,我依然深受着,虽然离开故乡二十多年了,每一个梦依然在故乡,故乡的秋天,故乡的树林,故乡的每一条街道。我的笔,写的依然是故乡,喜剧也好,悲剧也罢。我不会写城市,城市只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座车马大店,像一片落在肩头的纸屑,风一刮,就会无影无踪。而故乡从小就嵌入了我的骨髓,不管屈辱,不管荣耀,我永远会吟唱故乡的歌,那里有我的莜面,有我的骏马,有我的草滩,还有爹的那群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