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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宋代新古文运动的骨干。接受了欧阳修[1]在古文创作上的主张,他在古文理论方面主张先道后文,文道结合,主张“文以明道”。他的散文大都是“明道”之作,文风以“古雅、平正、冲和”见称。其文风则源于六经又集司马迁、韩愈两家之长,古雅本正,温厚典雅,章法严谨,长于说理,为时人及后辈所师范。曾巩为文,自然淳朴,而不甚讲究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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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馆之设,盛于开元之世,而衰于唐室之坏。五代高武力,虽存西馆之署,而法度卑矣。宋兴,太祖急于经营,收天下之地,其于文儒之事稍集,然未能备也。太宗始度升龙之右,设署于禁中,收旧府图籍与吴蜀之书,分六库以藏之。又重亡书之购,而闾巷山林之藏,稍稍益出,天下图书始复聚,而缙绅之学彬彬矣。悉择当世聪明魁垒之材,处之其中,食于太官,谓之学士。其义非独使之寻文字、窥笔墨也,盖将以观天下之材,而备大臣之选。此天子所以发德音、留圣意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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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曾巩 |
作者简介
曾巩,1019年9月30日即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九出生,1083年4月30日即元丰六年四月十一逝世,字子固,江西抚州南丰人,出生于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后居临川,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
曾巩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1072)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六年(1083),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2],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