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记名国债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无记名国债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科技术语。
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中国的汉字也在不断演化着,从最初的甲骨文[1]渐渐发展到了小篆[2],后来文化进一步发展后,才出现了”汉字”这种说法。
名词解释
无记名国债为实物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实物券面形式(券面上印有发行年度、券面金额等内容)记录债权而发行的国债,又称实物券。是我国发行历史最长的一种国债。
无记名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发行对象为企业、政府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及个人。1997年财政部停止发行该类国债,2000年5月,最后一期无记名国债到期兑付,标志着该类品种在中国国债市场全面退出。
无记名国债兑付(国库券)
指1981年至1997年发行的带有票面金额的实物国债,已于2000年全部到期。历年发行的券面面值分别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等。
(一)办事流程
持券人前来申请兑付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国债经办人员审核、验券、确认后,计算兑付本息,填制兑付清单,经持券人确认签字后,办理转账。
(二)办理业务须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兑付的无记名国债实物券;
2.前来兑付的持券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反两面复印件;
3.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业务的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工、农、中、建、交五家商业银行之一)及其复印件(有存款人姓名、账号的页面);
4.单位购买办理兑付时,前来办理兑付的经办人还须出具单位证明及单位结算账户(复印件)。
(三)办理须知
1.无记名国债兑付本息只能转账,不付现金;
2.国债兑付利率为当年发行时的利率,兑付国债的计息年限为该国债当年发行时设计的最长计息年限,不计复利;
3.持券人申请兑付的无记名国债如为可疑债券,经办人员需向持券人说明原因并予以收缴,同时向持券人出具国家债券收缴收据。经上级国库部门鉴定为假券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没收。
参考文献
- ↑ 汉字小时候|一个文字,一段历史,搜狐,2020-11-24
- ↑ 书法丨原来小篆是中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由国家规定的标准汉字形态!,搜狐,201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