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寓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朱寓(?年-169年),一作朱宇,[1][2]豫州沛国(安徽省沛县)人。[3]东汉八俊之一。
生平
窦武掌权后,进用之前被罢黜的前司隶李膺、太僕杜密、宗正刘勐、庐江太守朱寓等人。[4]
建宁元年(公元168年),窦武、陈蕃任命朱寓为司隶校尉、刘祐为河南尹,虞祁为洛阳县令。[5][6]
建宁二年(公元169年),大长秋曹节向官吏奏报:「结党的人有前司空虞放、李膺、杜密、朱寓、荀翌、翟超、刘儒、范滂等人,请把他们交给州郡官府审问。」当时汉灵帝十四岁,问曹节说:「什麽是结党?」曹节说:「互相结党,就是党人。」汉灵帝又问:「党人有何罪,非要诛杀?」曹节说:「都是些互相推举之人,有不轨的意图。」汉灵帝问:「怎样的不轨?」曹节回答说:「欲图社稷。」于是汉灵帝批奏。[7]
李膺、荀翌、杜密、王畅、刘祐、魏朗、赵典、朱寓八人,人称八俊,即人中英杰。[8]
评价
参考资料
- ↑ 程炎震云:「宋本朱寓作朱宇,与范书合。」
- ↑ 《世说新语笺疏》:「朱寓」「寓」,景宋本及沉本作「宇」。
- ↑ 《资治通鑑·卷五十六》:窦武所荐:朱寓,沛人。
- ↑ 《后汉书·卷六十九》:又徵天下名士废黜者前司隶李膺、宗正刘勐、太僕杜密、庐江太守朱宇等
- ↑ 《资治通鑑·卷五十六》:武、蕃以朱寓为司隶校尉,刘祐为河南尹、虞祁为雒阳令。
- ↑ 《后汉书·卷六十九》:武、蕃得书将发,于是以朱宇为司隶校尉,刘祐为河南尹,虞祁为洛阳令。
- ↑ 《资治通鑑·卷五十六》:十月,大长秋曹节因此讽有司奏「诸钩党者故司空虞放及李膺、杜密、朱寓、荀翌、翟超、刘儒、范滂等,请下州郡考治。」是时上年十四,问节等曰:「何以为钩党?」对曰:「钩党者,即党人也。」上曰:「党人何用为恶而欲诛之邪?」对曰:「皆相举群辈,欲为不轨。」上曰:「不轨欲如何?」对曰:「欲图社稷。」上乃可其奏。
- ↑ 《资治通鑑·卷五十六》:李膺、荀翌、杜密、王畅、刘祐、魏朗、赵典、朱寓为八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