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地方税务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松原市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8月。现有干部职工889人,负责全市6765户企业,33309户个体工商户和54个集贸市场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使地税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2018年7月5日上午,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原松原市国家税务局、松原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1]。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地方税收的具体措施;
监督检查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
组织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负责地方税收征管业务;编制全市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负责会计统计报表的汇总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汇总全市地税系统财务预、决算;
负责税收理论和政策的综合性调研;组织税收宣传和开展税务咨询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查处;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工作;
组织办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等事项。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财务经费、内部审计监督及资产设施管理;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征管范围:具体负责16个税(费)征收管理和“三金一费[2]”的代征工作。
16个税(费)种是: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烟叶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
“三金一费”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价格调节基金和工会经费。
视频
松原市地方税务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吉林省10个市级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中国吉林网,2018-07-06
- ↑ 关于“三金一费”纳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