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崇中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林崇中(1955年|1月),廣東惠陽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官員、罪犯。中國共產黨廣東省第九次黨代會代表,廣東省第十屆人大代表,第十屆中共江門市委委員。
197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擔任共青團江門市委副書記、書記。1989年,擔任中共鶴山縣委副書記。1995年,升任江門市公路局局長。2000年,任江門市交通委主任。2001年,擔任中共新會市委書記。2002年,新會市撤銷編制,他改任中共江門市新會區委書記。2006年,升任中共江門市委常委、江門市副市長。2009年7月30日,因受賄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但宣判當日,因其買通看守所所長、醫生等人違規獲准「保外就醫」。2011年初,廣東省人民檢察院[1] 立案偵查,他才被收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