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总工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柳州市总工会是柳州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1949年12月21日至22日,柳州市临时工人代表大会召开,建立了柳州市总工会筹备会。1950年7月8日至12日,柳州市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成立了柳州市总工会。到2018年为止,柳州市总工会已召开了十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2004年12月召开的柳州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柳州市总工会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49名,常委13名。
2021年3月,荣获2019—2020年度“广西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工会概况
柳州市总工会是柳州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1949年12月21日至22日,柳州市临时工人代表大会召开,建立了柳州市总工会筹备会。1950年7月8日至12日,柳州市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成立了柳州市总工会。到2018年为止,柳州市总工会已召开了十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2004年12月召开的柳州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柳州市总工会第十五届委员会[1],委员49名,常委13名。
发展历程
2022年6月16日,柳州市总工会“智慧工会”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组织机构
内设部门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关于印发柳州市总工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柳办[2002]10号),柳州市总工会机构设置如下: 办公室、组织部、民主管理部、宣传教育部、财务部、保障工作部、劳动保护部、女职工部、法律信访部、经审办、职工物价监督站、职工技术协作交流站、中国财贸工会柳州市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总工会下辖县、区、产业(行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和市直属大型企业(集团)工会共26个;基层工会248个,直属企事业单位5个,专职工会干部798人;至2006年,全市有会员47.6万人。柳州市总工会机关内设9个职能部门;驻有财贸、教育两个产业工会;直属事业部门有职工物价监督站、职工技协;市工人文化宫、职工疗养院为市总工会下属的独立事业单位。
部门职责
办公室职责: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情况和全市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协调和督促市总机关各部门、各产业(行业)工会及市总直属单位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的落实;负责市总工会重要文件及重要讲话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绩效、文秘、档案、保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2]工作;指导基层工会与同级党政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负责市总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部职责: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人员编制、年度考核、劳动工资、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负责研究和具体实施市总工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办全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配备和干部调配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有关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好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督促、检查基层工会定期换届、负责基层工会改选结果的审批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工会组织制度,协助基层党组织管理工会领导班子;制定包括乡镇、街道在内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和推进工会组织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市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工会组织做好对外工会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办理市总工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出境人员的相关手续工作; 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主管理部:负责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推行厂务公开工作;督促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做好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会开展会员评家工作; 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教育部:负责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与开展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负责工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负责调查研究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负责研究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中的重要理论政策,负责市总工会重大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职工队伍素质提升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实施;负责市总工会对外宣传的统筹协调和稿件审核;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负责柳州工会网站的维护和管理、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承办工会宣传刊物的发行、征订,《柳州工人》的编印;负责柳州工运史的研究和编写; 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职责: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工会财会的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办法》、《投融资资管理办法》,负责制定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会经费税务代征工作的宣传,负责完成经费收缴任务和管理市总留成工会经费;负责编制本级财务预、决算和各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和基层工会经费预、决算的审批和汇总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市总事业单位和基层工会的财务工作,负责市总机关日常的财务收支工作;负责本级机关日常的原始凭证审核、账簿登记、报表编制、财务分析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工会兴办的劳动福利事业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工会资产监督管理有关制度;负责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的增添采购和维护维修工作;审批、审核本级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经营管理等事项;负责管理物业公司,协同做好市总工会机关办公大楼各种设备设施的管理、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公开采购工作; 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障工作部:参与制定有关职工劳动就业和收入分配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实施监督; 参与制定有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正确使用和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执行;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物价、住房和社会救济等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监督;承担市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管好、用好“送温暖”专项资金;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负责发动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 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保护部:参与本市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参加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工作,参加职工重、特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监督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市经济建设、经济改革有关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指导基层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负责全市工会职工技协工作,有计划地发展壮大职工技协队伍,负责技协的技术交流、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推荐、评选、表彰、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职工疗休养工作; 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女职工部:参与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及实施监督,指导基层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推动基层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加强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女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动员女职工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做好困难女职工群体的爱心帮扶工作,促进女职工身心健康;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信访部:参与我市涉及职工和工会的法律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承担对工会参与立法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工作;参与劳动法律、地方性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研究工会劳动争议调处理论,推进工会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维权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级工会和指导县(区)工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和推动企业、行业、区域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进行工资协商谈判;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完善和调整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劳动关系权益;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地方和行业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负责受理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好职工来访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和受理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变更和注销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审办:依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对本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下一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参与工会经济活动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工物价监督站 部门职责:在市总工会、市物价局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协助政府和物价部门宣传和贯彻国家物价方针和政策;在市物价局的委托权限内,组织和领导物价监督员对集贸市场、商店等商品价格及服务性收费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和检查;负责对集贸市场商品价格的监测、采集和反馈,开展相关价格问题调查研究; 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工技术协作交流站:职能并入劳动保护部,工作与劳动保护部统一协调开展; 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财贸工会柳州市委员会:负责全市财贸等产业行业工会工作的源头参与和宏观指导。
中国教育工会柳州市委员会:负责柳州高等、中等学校工会工作的源头参与和宏观指导。
主要职责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柳州市总工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国家政权重要的社会支柱作用、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团结、动员全市职工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的伟大进程,为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觉悟、民主意识、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文化素养等方面作出了贡献。
进入新世纪以来,柳州市总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把“组织起来,促进发展,依照法规,切实维权”作为工会工作主线,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引导广大职工争当知识型职工,加快了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坚持以职工为本,突出和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主动、依法、科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注重解决职工遇到的就业、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困难,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再就业和“送温暖”工作,努力为广大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积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努力把工会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效能型机关。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单位荣誉
1995年荣获 “全国工会基层工作先进市”,1997年荣获“全国实施送温暖工程先进单位”,1998年荣获 “全国集体合同建制先进单位”,2003年荣获 “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荣获“全国工会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2006年连续四年获自治区总工会年度工会工作考评特等奖、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2021年3月,荣获2019—2020年度“广西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21年9月2日,柳州市总工会宣教信息部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1年11月30日,拟表彰为2016年-2020年全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对外交往
柳州市总工会重视发展与国外工会的友好交往,先后同越南谅山市、日本熊本县、南非、埃及、突尼斯、挪威、香港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城市、产业工会建立了友好关系,加强了交流与合作。
参考文献
- ↑ 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道客巴巴,2018-07-19
- ↑ 党风廉政建设|我们永远在路上 ,搜狐,2019-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