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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市政府消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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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市政府消防局(英文:Taoyuan Fire Department),为中华民国桃园市最高消防行政机关,负责桃园市的消防救灾事宜,及市内所有消防行政、人事、教育及训练等事务,下辖4个救灾救护大队、1个特种搜救大队,消防局本部设于桃园区力行路280号。
历史沿革
桃园市政府消防局于1999年1月19日正式成立。2012年5月,桃园市政府消防局继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后,设立台湾第二个火警分级制,将火警按照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所需的救援资源及火势划分为一至五级[1]。
组织架构
- 局长一人(由市长任命,比照简任第十三职等,配阶三线三星)
- 副局长二人(警监或简任第十一职等,配阶三线二星)
- 主任秘书一人(警监或简任第十职等,配阶三线二星)
- 专门委员三人(警监或简任第十职等,配阶三线二星)
- 简任技正三人(简任第十职等,配阶三线二星)
局内单位
- 秘书室
- 人事室
- 会计室
- 政风室
- 督察室
- 火灾预防科
- 火灾调查科
- 灾害抢救科
- 紧急救护科
- 教育训练科
- 民力运用科
- 灾害管理科
- 危险物品管理科
- 救灾救护指挥中心
直属大队/分队
设有4个救灾救护大队、1个特种搜救大队、39个分队、4个搜救救助分队
- 第一救灾救护大队(桃园区、八德区、龟山区)
- 下设桃园、中路、大林、八德、大湳、茄苳、龟山、坪顶、回龙、三民、大有分队
- 第二救灾救护大队(中坜区、杨梅区、新屋区)
- 下设中坜、兴国、华勋、内坜、龙冈、青埔、杨梅、幼狮、富冈、新屋、永安、埔心分队。过岭分队预定于新屋区高洲段1223地号成立。
- 第三救灾救护大队(芦竹区、大园区、观音区)
- 下设芦竹、山脚、大竹、大园、竹围、观音、新坡、草漯分队
- 第四救灾救护大队(平镇区、大溪区、龙潭区、复兴区)
- 下设圳顶、大溪、平镇、复旦、山峰、龙潭、高平、复兴、巴陵分队
- 特种搜救大队
- 下设第一、二、三、四特别搜救救助分队
历任局长
桃园市政府消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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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次 | 姓名 | 时间 |
1 | 谢吕泉 | 1999年1月19日至2007年10月1日 |
2 | 石增刚 | 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20日 |
3 | 谢景旭 | 2009年12月23日至2012年7月9日 |
代理 | 郑宗敏 | 2012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4日 |
4 | 谢景旭 | 2013年7月5日至2014年12月24日 |
5 | 胡英达 | 2014年12月25日至2018年4月30日 |
6 | 谢吕泉 | 2018年7月18日-现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