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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辦公大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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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辦公大樓,位於臺灣桃園市桃園區。辦公大樓分為前後兩棟,呈「工」字形,左右對稱,以中央走廊相連接,南側前棟高8層,北側後棟17層,外觀宏偉簡潔,屋頂設有空中花園。[1]
介紹
1950年桃園縣從新竹析置後,桃園縣政府仍沿用原新竹縣政府使用的原桃園郡役所辦公。於1960年代有遷建大樓之議,但桃園縣議會對新縣府的地點始終爭議不絕,歷經許新枝、吳伯雄、許信良等縣長仍未定案。
新縣府大樓的工程終於1978年7月葉國光代理縣長時開工興建,主體建築物由三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外觀略成倒階梯狀,工程耗時兩年,縣政府各單位分批遷入。1980年遷建完成,時稱桃園縣政府辦公大樓;10月31日舉行落成啟用典禮,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以及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省級首長民意代表等一千餘人蒞臨參觀。1991年劉邦友縣長在任時,增建後段辦公大樓,地上17層,1994年竣工,被視為1990年代臺灣最高聳的地方政府辦公廳舍。
桃園縣政府時代,桃園縣縣政大樓位於位於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與周圍的政府建築群組成桃園縣政府行政園區。2014年12月25日,桃園縣改制為直轄市,縣府也隨之改為桃園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