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戰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正戰》旨在闡述在何種條件下使用「正兵」作戰的問題。它認為,在道路不能暢通,糧餉不能前運,計謀不能誘敵,利害不能惑敵的情況下,只有使用「正兵」, 即使用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的大部隊,採取「且戰且前」、步步推進的正規戰法,才能深入 敵方,奪取勝利;否則,是無法實施遠程作戰並取得勝利的。
《百戰奇略》章節目錄: 《第一卷》 、《第二卷》 、《第三卷》 、《第四卷》 、《第五卷》 《第六卷》 、《第七卷》、 《第八卷》、 《第九卷》 、《第十卷》[2]。
譯文
大凡對敵作戰,如果前進道路不能暢通無阻,糧餉供應不能運進保障,所施計謀不能誘敵就範,所設利害不能迷惑敵人,在這種情況下作戰,就必須採用正兵作戰。所謂「正 兵」、是指使用經過選拔而訓練有素、武器精良、賞罰嚴明、號令統一的正規大部隊,採取 邊打邊進、步步為營的正面進攻戰法,這樣作戰就能取得勝利。誠如兵法所說:「不使用大 部隊實施正面進攻戰法,怎麼能夠進行遠程作戰呢!」 東晉將領檀道濟隨同中外大都督劉裕北伐後秦而擔任晉軍前鋒指揮官,他率軍正面進攻 洛陽,採取(分進合擊,步步推進的)正規戰法,迅速攻城破壘,俘獲敵人四千餘人。這 時,有人建議將俘虜殺掉集中一起封土作高冢以炫耀晉軍之武功。但檀道濟卻反對說:「討伐罪惡,安撫人民,恰是今日應作之事。帝王的軍隊是以申張正義為法度,為什麼一定要殺 人?」隨後將俘虜全部釋放遣送回家。於是,後秦民眾為之感化而欣悅,相繼前來歸附的人 很多。
原文
凡與敵戰,若道路不能通,糧餉不能進,推計①不能誘,利害不能惑,須用正兵②。正 兵者,揀士卒,利器械,明賞罰,信號令,且戰且前,則勝矣。法曰:「非正兵,安能致 遠?」③ 宋檀道濟④為高祖北伐前鋒,至洛陽,凡拔城破壘,俘四千餘人。議者謂應戮以為京觀。道濟曰:「伐罪弔民,正在今日。王師以正為律,何必殺人?」皆釋而遣之。於是 戎夷⑧感悅,相率歸之者眾。
注釋
①推計:謂行以計謀。唐本作「計謀」,王本及汪本作「詭計」,皆可。
②正兵:本篇這裡是指經過選拔、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的,採取「且戰目前」、步步推 進的正面進攻的大部隊。
③非正兵,安能致遠:語出《唐太宗李衛公問對》卷上。但與原文略異,原文是:「若非正兵,安能致遠。」
④檀道濟:南朝宋將領。高平金鄉(今山東金鄉北)人。世居京口(今江蘇鎮江)。東 晉安帝元興三年(公元404年)從劉裕討桓玄入建康(今南京),官至冠軍將軍。義熙十二年(公元416年)又從劉裕北伐後秦擔任前鋒,以正兵戰法「長驅而進」,迅速攻占洛 陽。晉恭帝元熙二年(公元420年),劉裕代晉稱帝建宋後,進位司空,鎮守尋陽(今江西九江)。後為宋文帝(劉裕第三子劉義隆)所疑忌被殺。
作品介紹
《百戰奇略》原名《百戰奇法》,是明代軍事著作,作為一部以論述作戰原則和作戰方法為主旨的古代軍事理論專著[3]而問世,這無論是在明以前或是明以後,都是不多見的。因此,從其產生以來,就為兵家所重視和推崇,給予很高評價,並一再刊行,廣為流傳。明弘治十七年陝西布政使司左參政李贊,稱該書是「極用兵之妙」,在兵家視之。
《百戰奇法》是中國古代分條論述戰法的兵書。約成書於北宋末。明崇禎本《韜略世法》稱該書為南宋末謝枋得編輯,原作者已不可考。清雍正後被更名為《百戰奇略》,題明劉基撰,實系清人偽托。現有明刻本存世,10卷,3萬餘字[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