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阿貴
[ fǎ bù ē guì ]
法:法律。阿:偏袒,袒護。法律即使是對高貴的、有權勢的人也不偏袒。形容執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
出 處
《韓非子·有度》:「法不阿貴;強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例 句
我國的法律是公正的嚴明的,我們的社會是文明的,~,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