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洛陽市民政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洛陽市民政局,是洛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能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行政管理職能劃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

(三)加強社會救助職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工作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組織指導全市的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主管雙擁、優撫和烈士褒揚工作,監督實施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審核報批、褒揚革命烈士;負責評殘工作;指導全市優撫醫療事業單位、光榮院和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工作。

(四)擬訂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簡稱軍休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安置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軍隊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軍工(遺屬)的有關政治、生活待遇。指導全市軍地兩用人才培訓。

(五)組織、協調全市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情預報,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災情;承辦全市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災區優惠政策。

(六)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着人員救助工作;負責低收入家庭認定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我市困難群體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關政策;制定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用款計劃,適時提出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意見。

(七)承辦行政區劃調整工作,負責全市鄉鎮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隸屬關係和界線的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修訂行政區域規劃,擬定全市地名管理法規並監督、組織實施;承辦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負責全市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核。組織、協調、指導縣(市、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省政府、省民政廳下達的與接壤市的邊界勘定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處理縣(市、區)間的行政邊界糾紛。

(八)擬定全市城鄉社區建設的政策、規章、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服務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村(居)民委員會依法進行換屆選舉,負責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加強和推動村(居)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全市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九)制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負責老年人、五保戶、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2]。負責全市和涉港、澳、台地區及華僑的收養兒童工作。主管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負責全市社會福利彩票發行和各類社會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擬定全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社會福利企業資格的審查、報批和企業人員安置變更認定工作;指導城鄉福利生產企業的技術改造,指導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的就業工作。

(十)制定地方性婚姻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具體承辦全市涉港、澳、台地區的婚姻登記工作;審批、管理全市婚姻服務中介機構;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全市被救助人員的教育、管理、返送工作;指導救助管理站建設,協調全市救助管理工作。

(十一)擬定全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管理,做好維護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民政事業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三)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負責民政系統信訪工作;根據國務院《信訪條例》和省、市有關規定,及時有效、依法妥善地處理好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切實維護好上訪人的合法權益;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及縣(市、區)對全市復員退伍軍人來信來訪處理及穩定工作,對省、市復員退伍軍人問題工作小組交辦的有關案件進行督辦、督查,及時向工作小組報告工作和結案情況。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洛陽市民政局 相關視頻

洛陽市民政局演講比賽
百姓問政洛陽市民政局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