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是2018年湖北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系省政府组成部门之一。
2018年11月16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挂牌[1]。
机构介绍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是2018年湖北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系省政府组成部门之一。新组建的省文化和旅游厅,整合了原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将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并入省文化和旅游厅,不再保留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挂牌。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全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关领域及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规范全省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省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管理全省文艺事业,指导全省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2]。
(七)负责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管理全省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省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监管及相关资质管理。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省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九)指导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拟订全省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指导全省各级志书、地方史和综合年鉴的编纂,并实行备案管理。指导省级各类部门志、专业志及专业年鉴编纂。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收集、整理、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十)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一)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二)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省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省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荆楚文化走出去。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湖北9家新机构陆续挂牌!快来认识一下…… ,搜狐,2018-11-17
- ↑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内设机构今日公布!,搜狐,2019-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