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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是2018年湖北省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系省政府組成部門之一。
2018年11月16日,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正式掛牌[1]。
機構介紹
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是2018年湖北省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系省政府組成部門之一。新組建的省文化和旅遊廳,整合了原省文化廳、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將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併入省文化和旅遊廳,不再保留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1月16日,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正式掛牌。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
(二)統籌全省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相關領域及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規範全省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省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管理全省文藝事業,指導全省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省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2]。
(七)負責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指導、管理全省文物和博物館事業,負責全省文物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擔文物和博物館有關審核、審批、監管及相關資質管理。指導、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負責全省文物科技保護和科研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與信息化建設。
(九)指導全省各級地方志工作。擬訂全省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組織、指導全省各級志書、地方史和綜合年鑑的編纂,並實行備案管理。指導省級各類部門志、專業志及專業年鑑編纂。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收集、整理、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
(十)統籌規劃全省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全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十一)指導全省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全省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二)指導全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組織查處全省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指導、管理全省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荊楚文化走出去。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湖北9家新機構陸續掛牌!快來認識一下…… ,搜狐,2018-11-17
- ↑ 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內設機構今日公布!,搜狐,2019-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