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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图书馆创建于1976年10月,1984年5月,在县城井冈西路建成现馆:占地19亩,建筑面积3134平方米。馆内现有藏书13万余册,在职员工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5人,中级职称[1]5人。图书馆集藏、借、阅于一体,馆内设有综合外借、少儿阅览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老年阅览室、地方文献室、名人书库、多媒体报告厅、自习室等10个服务窗口。图书已实现计算机管理,书刊实行开架借阅。2003年我馆列入了省文化厅首批“共享工程”基层点建设,现在我县“共享工程”分中心的设备齐全,网上能看书、看报,欣赏电视、电影、戏剧,查阅信息资料等。
基本介绍
炎陵县图书馆创建于1976年10月,1984年5月,在县城井冈西路建成现馆:占地19亩,建筑面积3134平方米。馆内现有藏书13万余册,在职员工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5人,中级职称5人。图书馆集藏、借、阅于一体,馆内设有综合外借、少儿阅览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老年阅览室、地方文献室、名人书库、多媒体报告厅、自习室等10个服务窗口。图书已实现计算机管理,书刊实行开架借阅。2003年我馆列入了省文化厅首批“共享工程”基层点建设,现在我县“共享工程”分中心的设备齐全,网上能看书、看报,欣赏电视、电影、戏剧,查阅信息资料等。
展厅展馆
图书馆集藏、借、阅于一体,馆内设有综合外借、少儿阅览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老年阅览室、地方文献室、名人书库、多媒体报告厅、自习室等10个服务窗口。图书已实现计算机管理,书刊实行开架借阅。2003年我馆列入了省文化厅首批“共享工程”基层点建设,现在我县“共享工程”分中心的设备齐全,网上能看书、看报,欣赏电视、电影、戏剧,查阅信息资料等。每年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读者活动,坚持配合上级主题开展“红读”活动。同时还担负着全县农村、机关、学校、厂矿图书馆(室)的图书业务辅导和“共享工程”的业务辅导,建成了38个学校图书馆、15个乡镇万册馆、6个机关图书室、24个农家书屋和4个“共享工程”农村基层网点,如今全县已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图书馆网络。
实用信息
一、办证事项:
1、借书证:身份证(原件)+小1寸照片2张+押金50元+折旧费10元/年+工本费2元。
2、年审验证:借书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须办理年审验证手续,可继续使用。由出纳台受理年审验证。读者年审时须交折旧费10元。随时办理,即时使用,1年内有效。
3、中文外借书库:9万册图书采用全开架方式,以《中图法》编目排序上架,方便读者按类索书。读者凭借书证进入。
4、出纳台:全部使用计算机管理,读者在此办理借书、还书和借书证年检。借书证年检可随时办理,即时使用;持过期借书证的读者,随到随办续期手续,即可继续借书一年。
二、借书须知:
1、每证每次可借书2册或DVD6块,借期30天,延期可续借一次,若超期未还,每册书或DVD每天收超期费0.1元。
2、爱护图书,人人有责。所借图书不得撕损、污损、遗失,若损坏按图书码价的5-30倍赔偿。
3、外借处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
4、外借处每周星期一休息,可电话续借:拔打馆内电话0733—6222559,说明你本人的借书证号和所续借图书的书名,在原借期限基础上,再延长1个月。
其他信息
炎陵县图书馆始终坚持“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办馆方针,为发展山区图书事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多次受到了国家、省、市、县各级的表彰,连续五届获省“文明图书馆”荣誉称号,1992年被授予“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先进集体”,1994年获“全国文明图书馆”称号,1999年和2005年以及2010年三次被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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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中级职称到底有什么作用? ,搜狐,2020-11-17
- ↑ 文化部定各级图书馆一、二 级标准(必备条件),豆丁网,201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