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是珠海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
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2]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协调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农业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
三、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话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统筹扶贫开发、扶贫协作、对口支援西藏林芝市、四川甘孜州、重庆巫山县和本市老区建设工作。组织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有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考核评估,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
五、统筹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统筹粮食、菜篮子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组织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承担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组织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统筹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再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农业各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统筹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境内外农业交流合作,参与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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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政府机构 ,中国珠海政府
- ↑ 习近平“三农”思想 新观点新论述新要求 ,人民网,201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