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核武器条约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禁止核武器条约》(英语:Treaty on the Prohibition of Nuclear Weapons),是2017年开始谈判的旨在使核武器非法化的国际条约。
内容
《禁止核武器条约》最早是在2007年由哥斯达黎加、马来西亚共同向联合国提交的提案。其类似于《禁止生物武器公约》(BWC),不设核查机制,意即仅希望“禁止核武器的拥有、研发、储存、转移、试验,或是威胁使用”,让核武器“完全非法化”,直接规定任何核武器均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该条约将参照《渥太华公约》和《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要求各国销毁所持有的核武器。所以该提案与此前的各种核裁军条约以及《核不扩散条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完全不同。
《禁止核武器条约》草案中将写入禁止使用核武器等内容,这会影响以核威慑力为核心的国际安全体系。所以主要拥核国家强烈反对并坚决抵制《条约》的制定,其他拥核国家随之也不参与《条约》的制定[1]。
历史
2016年10月27日,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裁军与国际安全委员会)以126票赞成,38票反对,16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规定2017年启动《禁止核武器条约》谈判的决议案。该决议案由奥地利、墨西哥、巴西、爱尔兰、南非等非拥核国主导提出。决议案表达了对因为使用核武器而导致人道毁灭的担忧,规定各国为制定旨在禁止核武器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而谈判。该决议案规定,《条约》的谈判于2017年3月27日至31日、6月15日至7月7日在纽约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等联合国大会规则展开,非政府组织(NGO)及公民社会也将参加。
在此次表决中,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123个国家表示赞成。表示反对的38个国家中包括了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等主要拥核国家。北约28个成员国中仅荷兰弃权,其他27国全部表示反对。历史上唯一曾遭核武器攻击的国家日本也表示反对。非拥核国家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也表示反对。表示弃权的16个国家中包括中国、印度、巴基斯坦等拥核国家[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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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总是被各国违反的禁止核武器条约 究竟有什么意义 ,手机新浪网,2017-9-18
- ↑ 联合国通过禁止核武器条约 包括五常在内40多国未参与谈判 ,环球网,2017-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