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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尔格拉姆的服从试验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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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尔格拉姆的服从试验是一个专用术语。

汉字,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化石,是历史的载体,是前人智慧的结晶[1],是有着鲜活生命的“你”“我”“他”,有着浓郁的文化意蕴、独特的文化魅力和深厚的民族情结。汉字之美[2],美在形体、美在风骨、美在精髓、美在真情!

名词解释

1963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S.米尔格拉姆(Stanley Milgram)着手试验一向服从试验,以探讨个人对权威人物的服从情况。这一试验被视为有关服从试验的典型性试验,并在社会心理学界产生了强烈反响。

米尔格拉姆首先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公开招聘受试者,每次试验,付给4.50美元的酬金。结果有40位市民应聘参加实验,他们当中有教师、工程师、邮局职员、工人和商人,年龄在25-50岁之间。实验时主试告诉这些应聘者,他们将参加一项研究惩罚对学生学习的影响的试验。实验时,两人为一组,一人当学生,一人当教师。谁当学生谁当教师,用抽签的方式决定。教师的任务是朗读配对的关联词,学生则必须记住这些词,然后教师呈现某个词,学生在给定的四个词中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如果选错,教师就按电钮给学生施以电击,作为惩罚。

由于事先的安排,实际上每组只有一个真被试,另一个是试验的助手,即假被试。抽签结果,真的被试总是当教师,假被试总是充当学生。

试验开始,充当学生的假被试与教师的真被试分别安排在两个房间里,中间用一堵墙隔开。在“学生”的胳膊上绑上电极,这是为了在“学生”发生错误选择时,可由“教师”施以电击惩罚。而且,实验者把“学生”用带子拴在椅子上,向“教师”解释说是为了防止他逃走。“教师”与“学生”之间不能直接看到,用电讯传声的方式保持联系.

给"学生"施以电惩罚的按钮共有三十个,每个电钮上都标有它所控制的电压强度,从15伏特开始累计,依次增加到450伏特,每四个电钮为一组,共七组零两个,各组下面分别写着“弱电击”、“中等强度”、“强电击”、“特强电击”、“剧烈电击”、“极剧烈击”、“危险电击”,最后两个用XX标记。

事实上这些电击都是假的,但为了使作为“教师”的被试深信不疑,首先让其接受一次强度为45伏特的真电击,作为处罚学生的体验。虽然实验者说这种电击是很轻微的,但已使“教师”感到难以忍受。

在实验过程中,“学生”故意多次出错,“教师”在指出他的错误后,随即给予电击,“学生”发生阵阵呻吟。随着电压值的升高,“学生”叫喊怒骂,尔后哀求讨饶,踢打墙壁,最后停止叫喊,似乎已经昏厥过去。“教师”不忍心再继续下去,问实验者怎么办。实验者严厉地督促“教师”继续进行实验,一切后果由实验者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有二十六名被试(占总人数的65%)服从了实验者的命令,坚持到实验最后,但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紧张和焦虑。另外十四人(占总人数的35%)作了种种反抗,拒绝执行命令,他们认为这样做太伤天害理了。

米尔格拉姆在实验结束之后,把真相告诉了所有参加实验的受试者,以消除他们内心的焦虑和不安。

米尔格拉姆对服从问题的进一步研究

米尔格拉姆在第一次实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服从行为的产生与哪些因素有关。他从服从的主观和客观两个维度操纵实验条件进行了探索。

米尔各拉姆操作的客观条件包括:

1、“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

师生双方的距离分为四等,各等级的距离均有四十名被试参加,分析“教师”与“学生”距离的远近与被试服从的相关,结果发现“学生”越是靠近“教师”,被试越是拒绝服从,而距离越远,越容易服从。

2、主试与被试的关系

双方的关系分为三种情况:主试与被试面对面地在一起;主试向被试交待任务后离开现场,通过电话与被试保持联系;主试不在现场,实验要求的指导语全部由录音机播放。实验结果表明,在第一种情况下,即主试与被试面对面地在一起时,被试的服从次数多于其它情况下的三倍。

3、主试的地位因素

在主试的年龄、职务、权威性等不同情况下进行实验,结果发现主试的地位越高,被试用最强电压电击“学生”的人数也越多。

米尔格拉姆研究服从的主观因素包括:

1、被试的道德水平

米尔格拉姆采用柯尔柏格的道德判断问卷测试了被试。发现:处于道德发展高水平的第五、六阶段上的被试有75%的人拒绝权威的命令,停止用电击处罚“学生”;处于道德发展第三、四阶段的被试中,只有12.5%的人对权威的指示表示出不服从。可见,道德水平与服从权威两者呈现负相关,即道德判断水平越高,服从权威的可能性越小。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可以看到,命令一个道德水平很高的人去干不道德的事,往往是行不通的。

2、被试的人格特征

米尔格拉姆于是1966年对参加实验的被试进行人格测验,发现执行主试的命令,对“学生”施加电击的被试,其人格特征有权威主义倾向。权威主义人格特征有一系列的特征:世俗主义,十分重视社会压力以及个人行为的社会价值;权威式的服从,表现为毫不怀疑地接受权威人物的命令;权威式的攻击,对于那些违反社会习俗和社会价值的人十分蔑视,主张坚决制裁,严厉惩罚;反对内省,强制压抑个人内在的情绪体验,不敢流露出真实的情绪感受;具有迷信意识和刻板现象,倾向于把责任从自已身上推卸给非个人所能控制的外在力量,经常采用简单化的二分法思想方法,表现为个人迷信和盲目崇拜;追求权力和使用强硬手段,从对权威人物的认同中,满足个人企图掌握权力及服从于权力的心理需要,否认个人的弱点。

影响服从的因素

影响服从的因素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1)命令发出者。他的权威性,他对执行命令者是否关心、爱护,他是否监督命令执行的全过程等,都会影响到服从。

(2)命令的执行者。他的道德水平、人格特征以及文化背景等也都会影响到他对命令的服从。

(3)情境因素。例如是否有人支持自己的拒绝行为,周围人的榜样行为怎样,奖励结构的设置情况,自己拒绝或执行命令的行为反馈情况怎样等,也会影响到个体的服从行为。

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个体之所以会有服从行为,主要的原因是两个。

一、合法权力。我们通常认为,在一定情境下,社会赋予了某些社会角色更大的权力,而自己有服从他们的义务。比如学生应该服从教师,病人应该服从医生等,在实验室中,被试就应该服从主试,特别是陌生的情境更加强了被试服从主试命令的准备状态。

二、责任转移。一般情况下,我们对于自己的行为都有自己的责任意识,如果我们认为造成某种行为的责任不在自己,特别是当有指挥官主动承担责任时,我们就会认为该行为的主导者不在自己,而在指挥官。因此,我们就不需要对此行为负责,于是发生了责任转移,使得人们不考虑自己的行为后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