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給惠國成份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給惠國成份是中國的一個術語。

中國,從來就是一個文化底蘊極度豐富的國家,中國的文字,更是凝聚着中國的文化精魂[1]。中國最早出現的和文字相關的文化記憶就是倉頡造字,小小的文字中蘊藏了無限的文化[2],然後就出現了最初的甲骨文

名詞解釋

給惠國成份是指在普惠制給惠方案中,一些給惠國規定,受惠國從該給惠國進口原材料、零部件,加工成產品後再出口到該給惠國時,這些進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稱為給惠國成份。

在確定產品的原產地資格時,給惠國成份不作為進口成份,而作為該受惠國的本國成份計算。

給惠國成份的相關內容

在利用給惠國成份時,大多數給惠國不要求受惠國簽證機關提供其它證明。給惠國成份規則對我國利用普惠制擴大出口十分有利,尤其是為我國發展來料、進料加工業務提供了方便條件。實行時,只要持有我國簽證機構簽發的普惠制原產地證明書格式A,即可以享受普惠制待遇。

但日本規定,當使用了從日本進口的成份時,簽證機關還需要簽發一份《從日本進口原料證書》,作為普惠制產地證格式A的附件。另外,日本還規定,對部分皮革、人造革、玻璃纖維、鞋料、紡織品、旅行用品等,給惠國成份不適用(具體規定見日本給惠方案)。1995年1月1日,歐盟規定,當受惠商品採用給惠國成份時,Form A證書第四欄應加注「EU Cumulation」字樣。在簽發Form A證書時,應參照歐盟成員國海關簽發的歐洲1號流動證書(Movement Certificate EUR.1)。

在普惠制給惠方案中,實行給惠國成份的國家有:歐盟25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斯等。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