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United Nations Peacekeeping Force)简称联合国维和部队,指由大会或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至少需九票赞成(必须包括五个常任理事国)核准部署并决定其任务授权的部队,此部队只配备简单武器用以自卫和维持秩序之用途。秘书长[1] 对于如何发起和开展行动必须提出建议并报告其进展情况,而维持和平部队的行动部则负责各维和部队的日常行政指导,管理和后勤支援。维和部队的武装人员会戴有联合国徽章的蓝色贝雷帽或combat helmet,车辆和建筑物等则漆成白色,并标上“UN”字样。这支部队通常又被称为“蓝盔部队”。维和部队在1988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成本开销
自从冷战结束后,维和费用呈显著上升趋势。1998年的军费不到10亿美元,2001年则上升到30亿美元。2004年核准预算是28亿美金,实际数目则更高。2006年财政年度达到50亿美元。理论上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要按规定分摊所有费用,但截至2015年6月30日共有约16亿美元的各国欠款。
组织结构
每一项维和任务都有三个核心的高级指挥人员来领导。第一位是联合国秘书长的特别代表,通常由一位资深的秘书担任。他是执行维和任务的官员,有权决定所有政策和外交事务,监管和平条约中的各方和联合国其他成员。第二位是军事指挥官,负责所有部队的调遣,通常由本次任务出兵最多的国家指派。第三位是行政官员,负责后勤补给。
任务
维和部队的任务范围相当广泛,从军事作战乃至民事作战都包含在内。主要的任务可以分为下列两大类。
监督
监督任务(Observer Mission)于休战、停战中的地区设立据点,由非武装部队编组成“监督团”(Observer Group)执行任务。实际上,监督团不仅只执行监督任务,还包含巡逻重要地区、对立双方间的交涉,及特定的调查任务等。
在监督团活动中的地区亦有维和部队执行任务的情况下,维和部队将纳入监督团旗下指挥。
和平维护
和平维护(Peacekeeping)的任务为监督军队撤离、撤退等以维护和平为宗旨的行动,由经过武装的联合国维和部队(Peacekeeping Force, PKF)执行。
具体来说,谍报活动、游击作战、外交援助、纷争方间的调停、停战抑或休战的监督、监督军队撤离、战争罪的调查、监督战犯引渡、逮捕战犯嫌疑犯、选举监督、维持非武装地带的建设、保护难民潮、人道救援行动、基础设施的复旧……等,均为“和平维护”任务的范畴。
维和行动
分离行动
分离行动为处于纷争状态的两方,基于彼此的同意下,由维和部队介入进行调停的行动。首先,在准备阶段即实施停战,并且设置停战线(Cease-Fire Line, CFL)。停战线的设置,乃基于考虑到当地居民生活的情况,且不包含从军事方面而言的交通要道、交叉点、军事据点等等前提,在双方共有的地图上设定此线。由于使用共通的座标,且双方持有相同见解并予以纪录之后,为能对停战线予以掌控,会实际至现场设定地标界定停战线,最后在双方全体同意下完成设置。
接著则为“缓冲地带”(Buffer zone) 的设置,迫使双方战力从缓冲地带撤退。为防止双方从缓冲地带撤退之后,双方间残存的不信任感造成往后和平交涉的妨碍,均要求公平地对待。维和部队会在停战线附近设置监视点、部队的阵地,且实行停战监督、掌控部队行动、俘虏交换、防阻私运武器、支援难民营的活动。
行动控制
除基于特定协定下,东道国的警察部队可以进入缓冲地带之外,完全禁止任何军事部队进入缓冲地带。虽维和部队的军事、警察人员的内部规定有所不同,但均拥有对缓冲地带的侵入者搜查的权利。
缓冲地带的检查点控制所有行动,限制维和部队武器弹药的使用。检查所亦有行动控制、防止私运、难民控制等次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