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 |
---|
|
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简称社家署)是中华民国卫生福利部所属机关,负责老人、身心障碍者、妇女、儿童、少年福利及家庭支持等相关业务。
沿革
- 1947年4月22日,设社会部。
- 1948年,劳动部并入社会部。
- 1949年,社会部降为内政部社会司。
- 1999年11月20日,于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制定的国际儿童日成立“内政部儿童局”。
- 2003年5月28日,制定公布《儿童及少年福利法》(2011年11月30日改为《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9月1日,关于少年福利业务即并入儿童局负责。
- 2013年6月19日制定《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组织法》。7月23日,随行政院卫生署改组升格为卫生福利部,整合社会司的社福业务而改制为“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原儿童与少年保护业务(保护重建、防治辅导组)则改由卫生福利部保护服务司负责;原内政部儿童局局址改为台中办公室。
- 2014年6月9日,署本部由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南栋搬迁至卫生福利大楼。
组织
- 署长
- 副署长
- 主任秘书
- 专门委员
- 主任秘书
- 副署长
- 行政业务单位
- 秘书室
- 人事室
- 政风室
- 主计室
- 妇女福利及企划组
- 老人福利组
- 儿少福利组
- 家庭支持组
- 身心障碍福利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