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是衡阳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行政事业单位。局机关分设办公室、人事宣教科、计划财务科、监督管理科、安全监理科、科教质量科、纪检监察室七个部门[1]。总人数为46人,其中在职工作人员处级以上领导8人,正科级以下人员14人,离退休、退二线人员24人。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负责研究和判定 衡阳市农业机械发展方向、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耕整机等到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检验、鉴定、推广、认定、管理等到综合服务工作。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衡阳市市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01]14号)和《关于市直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发[2001]15号)精神,设置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 。
职能调整
(一)取消的职能
农机安全员资格的审核。
(二)下放的职能
将三级农机维修网点的审批工作,交给县(市)及 南岳区农机局承担。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四)根据国家农机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农机化产业政策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2]和应用水平。
(五)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重大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六)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认证管理。
(七)研究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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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内设机构,衡阳市人民政府,2015-12-02
- ↑ 2020年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推进全程全面农业机械化 ,搜狐,2020-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