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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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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事看袭人与晴雯

宝玉乳母李嫫嫫在整部小说里只有几次出场。起先是唠叨不让宝玉吃酒,被凤姐儿哄走;然后回去吃掉了宝玉给晴雯留的豆腐皮包子,喝掉了宝玉泡着准备回去喝的枫露茶,让晴雯心直口快地抱怨了一番,还让宝玉摔茶碗发火;后来又是到宝玉房里吃掉了他留给袭人的酥酪,之后看袭人不顺眼还很凶地骂了她。

大概这些情节里,她都是个不讨喜的配角,但这几件零散穿插的小事,却似乎不可当小事看待。作为一个年长却地位不高的老奴,李嫫嫫大概可以代表府里的“婆子”们,没有实权但无处不在,在最后矛盾激化时还充当了直接的执行者——拖出晴雯的是她们,搜检大观园时走在前线的也是她们。凡得罪了婆子们的丫头似乎到最后没有一个好结果的:芳官顶撞了干娘,最后被发配去当了尼姑;司棋得了诨号“副小姐”还大闹厨房,结局是被赶出去自杀;晴雯就更不用说了,从最早被贾母喜爱甚至默许跟宝玉“迟早要在一起”到最后被诽谤得无法容身,四五天水米不沾牙地被赶了出去病死,其间的处境变迁无不与其直率性格相关。

袭人与晴雯的人物形象分析

李嫫嫫吃掉了晴雯的包子,晴雯立刻说了出来,最后宝玉的大怒未必没有她心直口快的催助;后来李嫫嫫吃掉袭人的酥酪,倒是袭人为她开脱说不妨事。李嫫嫫委屈了袭人骂她,袭人也含忍着独自哭泣而已。类似事件发生了,李嫫嫫就象一面镜子,照出了晴雯和袭人明显不同的处世方式。且不论这两位副册女子其他方面的表现,就这件事而论,也可以预见谁更适应这个充满斗争的家族。可怜的晴雯,心比天高身为下贱就是她悲剧的根源。面对李嫫嫫的“无礼”,林妹妹可以开玩笑的,晴雯就不可以;得罪了她们,林妹妹最多是得个恶名,而晴雯要付出的代价就要大得多。

想那袭人,当初在贾母那里的挂号不过是“老实”,在王夫人那里大概也没什么印象,虽然初试云雨情时提了一句“素知老太太是将自己与了宝玉的”,却未曾见上层有任何暗示性的默许,“勾引坏了宝玉”的分明是她么。直到后来在她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上层承认了她的不同身份,才得偿所愿啊。她的心何尝不高呢,就象晴雯嘲笑的,“明公正道的,连个姑娘都没挣上去呢,就‘我们’起来了!”——估计这一次是真的刺痛袭人了,比笑话她“西洋点子哈巴儿”还要致命。晴雯不但得罪小丫头、婆子,还把当权派的袭人一起得罪,能得善终才怪呢。不得不俗气地冒出一句话,性格决定命运啊。

袭人能忍,不止是这一件事情,还包括后来被宝玉题窝心脚之类,真是忍得五内出血啊。但每次她都能做出楚楚可怜状博得大量同情分,还能在关键时刻抚平他人的内疚,以大度姿态取得印象分。哪里见她真吃亏呢?难怪说她是宝钗的缩影,我看她是同种性格两种出身的对比版本。地位低的袭人以防守姿态慢慢加分上升,地位高的宝钗广结上下善缘,以低调进取姿态达成目的,都是不声不响取得胜利的典型。可惜殊途同归,得到宝玉的结果却都“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她们用心良苦地走现实路线,却不知宝玉是精神至上,这条路通到他身边,却通不到他的心。

晴雯死了,宝玉写了篇《芙蓉女儿诔》;虽然这篇文字更大的意义是谜语和谶语,却终究为她而发——自然我们是不知道袭人死了会是什么待遇,毕竟她没有死。现实的女人通向世俗的成功,晴雯却象她的名字一样如雨后彩虹美丽而短暂的活过,然后回去天上。

但是对袭人的厌恨就在这时爆发到极点。她说晴雯“再怎么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一副胜利者的得意姿态。也许她是对的,但什么都有代价。随心所欲清白快乐的时光晴雯只活了十几年,世人尽道可惜;其实真正可惜的,是那些活了一辈子也活不出自己来的人。[1]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颙之子(一说曹𫖯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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