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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事看襲人與晴雯

寶玉乳母李嫫嫫在整部小說里只有幾次出場。起先是嘮叨不讓寶玉吃酒,被鳳姐兒哄走;然後回去吃掉了寶玉給晴雯留的豆腐皮包子,喝掉了寶玉泡着準備回去喝的楓露茶,讓晴雯心直口快地抱怨了一番,還讓寶玉摔茶碗發火;後來又是到寶玉房裡吃掉了他留給襲人的酥酪,之後看襲人不順眼還很兇地罵了她。

大概這些情節里,她都是個不討喜的配角,但這幾件零散穿插的小事,卻似乎不可當小事看待。作為一個年長卻地位不高的老奴,李嫫嫫大概可以代表府里的「婆子」們,沒有實權但無處不在,在最後矛盾激化時還充當了直接的執行者——拖出晴雯的是她們,搜檢大觀園時走在前線的也是她們。凡得罪了婆子們的丫頭似乎到最後沒有一個好結果的:芳官頂撞了乾娘,最後被發配去當了尼姑;司棋得了諢號「副小姐」還大鬧廚房,結局是被趕出去自殺;晴雯就更不用說了,從最早被賈母喜愛甚至默許跟寶玉「遲早要在一起」到最後被誹謗得無法容身,四五天水米不沾牙地被趕了出去病死,其間的處境變遷無不與其直率性格相關。

襲人與晴雯的人物形象分析

李嫫嫫吃掉了晴雯的包子,晴雯立刻說了出來,最後寶玉的大怒未必沒有她心直口快的催助;後來李嫫嫫吃掉襲人的酥酪,倒是襲人為她開脫說不妨事。李嫫嫫委屈了襲人罵她,襲人也含忍着獨自哭泣而已。類似事件發生了,李嫫嫫就象一面鏡子,照出了晴雯和襲人明顯不同的處世方式。且不論這兩位副冊女子其他方面的表現,就這件事而論,也可以預見誰更適應這個充滿鬥爭的家族。可憐的晴雯,心比天高身為下賤就是她悲劇的根源。面對李嫫嫫的「無禮」,林妹妹可以開玩笑的,晴雯就不可以;得罪了她們,林妹妹最多是得個惡名,而晴雯要付出的代價就要大得多。

想那襲人,當初在賈母那裡的掛號不過是「老實」,在王夫人那裡大概也沒什麼印象,雖然初試雲雨情時提了一句「素知老太太是將自己與了寶玉的」,卻未曾見上層有任何暗示性的默許,「勾引壞了寶玉」的分明是她麼。直到後來在她堅持不懈的努力下上層承認了她的不同身份,才得償所願啊。她的心何嘗不高呢,就象晴雯嘲笑的,「明公正道的,連個姑娘都沒掙上去呢,就『我們』起來了!」——估計這一次是真的刺痛襲人了,比笑話她「西洋點子哈巴兒」還要致命。晴雯不但得罪小丫頭、婆子,還把當權派的襲人一起得罪,能得善終才怪呢。不得不俗氣地冒出一句話,性格決定命運啊。

襲人能忍,不止是這一件事情,還包括後來被寶玉題窩心腳之類,真是忍得五內出血啊。但每次她都能做出楚楚可憐狀博得大量同情分,還能在關鍵時刻撫平他人的內疚,以大度姿態取得印象分。哪裡見她真吃虧呢?難怪說她是寶釵的縮影,我看她是同種性格兩種出身的對比版本。地位低的襲人以防守姿態慢慢加分上升,地位高的寶釵廣結上下善緣,以低調進取姿態達成目的,都是不聲不響取得勝利的典型。可惜殊途同歸,得到寶玉的結果卻都「縱然是舉案齊眉,到底意難平」。她們用心良苦地走現實路線,卻不知寶玉是精神至上,這條路通到他身邊,卻通不到他的心。

晴雯死了,寶玉寫了篇《芙蓉女兒誄》;雖然這篇文字更大的意義是謎語和讖語,卻終究為她而發——自然我們是不知道襲人死了會是什麼待遇,畢竟她沒有死。現實的女人通向世俗的成功,晴雯卻象她的名字一樣如雨後彩虹美麗而短暫的活過,然後回去天上。

但是對襲人的厭恨就在這時爆發到極點。她說晴雯「再怎麼也滅不過我的次序去。」一副勝利者的得意姿態。也許她是對的,但什麼都有代價。隨心所欲清白快樂的時光晴雯只活了十幾年,世人盡道可惜;其實真正可惜的,是那些活了一輩子也活不出自己來的人。[1]

曹雪芹

曹雪芹(約1715年5月28日—約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夢阮,號雪芹,又號芹溪、芹圃,中國古典名著《紅樓夢》的作者,祖籍存在爭議(遼寧遼陽、河北豐潤或遼寧鐵嶺),出生於江寧(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內務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寧織造曹寅之孫,曹顒之子(一說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於過度的憂傷和悲痛,臥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貧病無醫而逝。關於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說。[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