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服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補服 |
---|
補服是中國明、清兩代、朝鮮半島朝鮮王朝至大韓帝國時代、越南後黎朝至阮朝、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時期官服的一種。常見為圓領袍,前後綴上補子,也有少數是交領,配銙帶(依品級分為角帶、玉帶等)。最初綴有補子的官常服並沒有特別名稱,只是稱為官常服,清朝時才有了補服這名稱,沿用至今。
朝鮮圓領袍也稱為團領、官服。團領前後佩戴胸背(흉배)。朝鮮官服繼承了明朝的官服制度。朝鮮國王服袞龍袍。朝鮮後期官吏大分為文官和武官,並穿戴各自不同的官服,穿着官服時還要佩戴冠帽﹑帶﹑靴等各種附帶品。官吏的品階不同,官服的顏色或附帶品的材料和紋樣等都存在差異。整套官服包括袍子﹑帶子﹑紗帽﹑木靴。袍子兩腋有袵《鶴峯先生文集》「折風巾。未知何時所著。大袖衫,大口袴。亦未知其制。想是邃古所服也。今則文物大備。朝服則著金梁冠。紅衫。 前韍後綬。左右佩玉。品帶。象笏。素襪黑履。公服則幞頭。朱衫。革帶。黑靴。時服則烏帽,黑團領。(有錦絹綿布三等) 品帶,黑靴。常服則烏帽,紅團領。(有絹綿二等) 品帶,黑靴。[1]
歷史沿革
胸背採用與袍子一樣的面料,在上面繡上飛禽走獸以裝飾官服,也代表官位的不同。還會繡上雲﹑如意珠﹑波浪﹑岩石﹑水紋﹑不老草﹑水珠﹑花﹑牡丹等紋樣。雙鶴紋樣用於堂上官(正三品以上的官員)級別的文班。雙虎胸背用於正三品級以上的堂上官武班。官服的頭飾是紗帽,其具有前低後高的雙層結構,後側有兩翼,用竹絲和馬尾毛勾勒出形態後罩上薄綢緞製作而成。犀帶是正一品級的官員才能使用的官帶,由水牛角製成。正二品用級金,從二品用素金,正三品用級銀,從三品以及四品用素銀,五品以下黑角帶。庶人在官者,用團領而無胸背。朝鮮官服內着深衣,。公服之裡。必貼裡廣帶。(舊公服裡。若着貼裡。俗稱固道貼裡。乃戎服也。時或疊皷疊鍾。則百官。卽列信地。脫公服。則不待更着。而便是戎服也。蓋安不忘危之意也。今則此制亦廢矣。今按公服。裡着深衣。尤好。
越南
後黎朝
後黎朝時期,越南朝廷曾頒文禁止清朝風俗流入越南。後黎朝正和十七年(1696年),黎熙宗明令移居越南的中國人必須遵從越南風俗,不許沿用清朝習俗,亦禁止越南人仿效清朝服飾。《欽定越史通鑑綱目》記載:「自清帝入中國、剃髮短衣、一守滿洲故習。宋明衣冠禮俗為之蕩然。北商往來日久、國人亦有效之者。乃嚴飭北人籍我國者、言語衣服、一遵國俗。 …… 沿邊之民、亦不得效其聲音衣服、違者罪之。 」
阮朝
阮朝建立(1802年)以後,對朝服、官服、禮服等正式服飾做出了明確規定。《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世祖實錄》記載:「嘉隆五年(1806年)四月、定文武品服。詔曰:大朝品服、自一品之上至正七品,文階冠並用圓幞頭樣、武階並用方幞頭樣。 …… 一品之上、文武並用蟒袍紫色。自正一品至從三品、文武並蟒袍、青綠藍黑諸色隨用。正四品、從四品文武並花袍、青綠藍黑諸色隨用。正五品、從五品文武並紗緞、青綠藍黑諸色隨用。補子文繡雲雁、武繡文豹、並紅地。正六品、從六品袍並同五品、補子文繡白鵬、武繡熊、並紅地、正七品袍同六品、補子文繡鴛鴦。紅地帶身並紅色。」明命帝、紹治帝、嗣德帝在位期間正值清代道光年間,越南官員仍以烏紗帽、圓領補服、角帶為常服。
琉球國
嘉靖十一年,明世宗頒賜琉球國尚真王世子尚清國王紗帽一頂(展角全)、金廂犀束帶一條、常服羅一條、。自此琉球官員於接見明清冊封使及向日本朝貢的使節皆穿上模仿明代官常服的補服。
婚禮用的補服
補服也是中式婚禮和韓式婚禮中新郎的服裝之一,明制規定士庶婚禮新郎可假九品官服,但實際上多有僭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