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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

正文

正月繁霜,我心忧伤。民之讹言,亦孔之将。念我独兮,忧心京京。哀我小心,癙忧以痒。父母生我,胡俾我瘉不自我先,不自我后。好言自口,莠言自口。忧心愈愈,是以有侮。忧心惸惸,念我无禄。民之无辜,并其臣仆。哀我人斯,于何从禄瞻乌爰止于谁之屋瞻彼中林,侯薪侯蒸。民今方殆,视天梦梦。既克有定,靡人弗胜。有皇上帝,伊谁云憎谓山盖卑,为冈为陵。民之讹言,宁莫之惩。召彼故老,讯之占梦。具曰予圣,谁知乌之雌雄!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蹐。维号斯言,有伦有脊。哀今之人,胡为虺蜴瞻彼阪田,有菀其特。天之杌我,如不我克。彼求我则,如不我得。执我仇仇,亦不我力。心之忧矣,如或结之。今兹之正,胡然厉矣燎之方扬,宁或灭之赫赫宗周,褒姒灭之!终其永怀,又窘阴雨。其车既载,乃弃尔辅。载输尔载,将伯助予!无弃尔辅,员于尔辐。屡顾尔仆,不输尔载。终逾绝险,曾是不意。鱼在于沼,亦匪克乐。潜虽伏矣,亦孔之炤。忧心惨惨,念国之为虐!彼有旨酒,又有嘉肴。洽比其邻,婚姻孔云。念我独兮,忧心殷殷。佌佌彼有屋,蔌蔌方有谷。民今之无禄,天夭是椓。哿矣富人,哀此惸独。

诗经

《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前11世纪至前6世纪)的诗歌,共311篇,其中6篇为笙诗,即只有标题,没有内容,称为笙诗六篇(南陔、白华、华黍、由康、崇伍、由仪),反映了周初至周晚期约五百年间的社会面貌。

成书过程

名称由来

《诗经》约成书于春秋中期,起初叫做《诗》,孔子曾多次提及此称,如:“《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司马迁记载的也是这一名称,如:“《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

因为后来传世的版本中共记载有311首,为了叙述方便,就称作“诗三百”。之所以改称《诗经》,是由于汉武帝以《诗》《书》《礼》《易》《春秋》为五经的缘故。

产生年代

《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最早的记录为西周初年,最迟产生的作品为春秋时期,上下跨度约五六百年。产生地域以黄河流域为中心,南到长江北岸,分布在陕西、甘肃、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安徽、湖北等地。

文史专家考定,《诗经》中的作品是在周武王灭商(前1066年)以后产生的。[1]

周颂》时代最早,在西周初年产生,是贵族文人作品,以宗庙乐歌、颂神乐歌为主,也有部分描写农业生产。[2]

《大雅》是周王朝盛隆时期的产物,是中国上古仅存的史诗。关于《大雅》这十八篇的创作年代,各家说法不同:郑玄认为《文王之什》是文王、武王时代的诗,《生民之什》从《生民》至《卷阿》八篇为周公、成王之世诗。朱熹认为:“正《大雅》……多周公制作时所定也。”但均认为“正大雅”是西周初年之诗。

《小雅》产生于西周晚年到东迁以后。

鲁颂》和《商颂》都产生在周室东迁(前770年)以后。

创作者

相传周代设有采诗之官,每年春天,摇着木铎深入民间收集民间歌谣,把能够反映人民欢乐疾苦的作品,整理后交给太师(负责音乐之官)谱曲,演唱给周天子听,作为施政的参考。这些没有记录姓名的民间作者的作品,占据诗经的多数部分,如十五国风。

周代贵族文人的作品构成了诗经的另一部分。《尚书》记载,《豳风·鸱鸮》为周公旦所作。2008年入藏清华大学的一批战国竹简(清华简)中的《耆夜》篇中,叙述武王等在战胜黎国后庆功饮酒,其间周公旦即席所作的诗《蟋蟀》,内容与现存《诗经·唐风》中的《蟋蟀》一篇有密切关系。

传承历史

据说春秋时期流传下来的诗有3000首之多,后来只剩下311首(其中有六首笙诗有目无诗)。孔子编纂诗经之后,最早明确记录的传承人,是“孔门十哲”、七十二贤之一的子夏,他对诗的领悟力最强,所以由其传诗。

汉初,说诗的有鲁人申培公,齐人辕固生和燕人韩婴,合称三家诗。齐诗亡于魏,鲁诗亡于西晋,韩诗到唐时还在流传,而今只剩外传10卷。现今流传的诗经,是毛公所传的毛诗。

内容简介

《诗经》就整体而言,是周王朝由盛而衰五百年间中国社会生活面貌的形象反映,其中有先祖创业的颂歌,祭祀神鬼的乐章;也有贵族之间的宴饮交往,劳逸不均的怨愤;更有反映劳动、打猎、以及大量恋爱、婚姻、社会习俗方面的动人篇章。

《诗经》现存305篇(此外有目无诗的6篇,共311篇),分《风》、《雅》、《颂》三部分。

《风》出自各地的民歌,是《诗经》中的精华部分有对爱情、劳动等美好事物的吟唱,也有怀故土、思征人及反压迫、反欺凌的怨叹与愤怒,常用复沓的手法来反复咏叹,一首诗中的各章往往只有几个字不同,表现了民歌的特色。

《雅》分《大雅》、《小雅》,多为贵族祭祀之诗歌,祈丰年、颂祖德。《大雅》的作者是贵族文人,但对现实政治有所不满,除了宴会乐歌、祭祀乐歌和史诗而外,也写出了一些反映人民愿望的讽刺诗。《小雅》中也有部分民歌。

《颂》则为宗庙祭祀之诗歌。《雅》、《颂》中的诗歌对于考察早期历史、宗教与社会有很大价值。

以上三部分,《颂》有40篇,《雅》有105篇(《小雅》中有6篇有目无诗,不计算在内),《风》的数量最多,共160篇,合起来是305篇。古人取其整数,常说“诗三百”。[3]

主要注本

单疏本文字最佳,综合敦煌写卷及日藏宋本,保存孔颖达原貌的单疏本达全书87.5%。

元代以后各版本均出自元刻十行本,就“附释文注疏本”而言,北监本、汲古阁本、武英殿本最差,元刻本、李元阳本稍好,宋刻十行本和阮刻本略佳,但均不如单疏本。

《诗集传》现存两部宋刻本,均不全。其一藏北京图书馆,另一部原系杭州丁氏八千卷楼藏书,残存8卷。

元刻本亦存两部,其一藏北京图书馆,另一部存台湾。明清刻本较多。《四部丛刊三编》有影印宋刊本《诗集传》20卷,尚可见原书面貌。

通行的有1958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排印本。

《毛诗传笺通释》有道光十五年乙未学古堂初刻本,流传的已极少。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由广雅书局翻刻了一次(后编入广雅书局丛书),对初刻版的错误(包扩引书的错误)有所订正,大致情形见于廖廷相的跋语。同年王先谦编印皇清经解读编收入此书,翻刻时也有所校正。

《毛诗传笺通释》同有1929年中华书局铅印本。

《诗毛氏传疏》贬抑朱熹《诗集传》,笃信诗序。尊崇《毛传》,不满郑玄兼采“三家”诗说,专从文字、声韵、训诂、名物等方面阐发《毛诗》本义,颇多精当的见解,是清代研究毛诗的集大成著作。但书中对诗的文学意义则涉及不多。对于《毛传》错误,也曲为护,颇有因循墨守的缺陷。

本书有道光二十七年陈氏原刊本,曾收入《皇清经解续编》,今通行有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本。

《诗经选译》(增补本)是著名学者余冠英译,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56年北京第1版,1960年2月北京第2版,1962年3月北京第7次印刷。

本书共选收余冠英译注的《诗经》作品64篇(“风”50篇,“雅”13篇,“颂”1篇),其中《株林》是新增加的,《防有雀巢》和《白华》出自人民文学出版社《诗经选译》(1960年版),其余都是从《诗经选》(1979年版)再选出来。

作品鉴赏

现实主义

《诗经》关注现实、抒发现实生活触发的真情实感,这种创作态度,使其具有强烈深厚的艺术魅力,是中国现实主义文学的第一座里程碑。《诗经·国风》是中国现实主义诗歌的源头,在《七月》中,可以看到奴隶们血泪斑斑的生活,在《伐檀》可以感悟被剥削者阶级意识的觉醒,愤懑的奴隶向不劳而获的统治阶级大胆地提出了正义质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守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獾兮?”有的诗中还描写劳动者对统治阶级直接展开斗争,以便取得生存的权利。在这方面,《硕鼠》具有震颤人心的力量。

诗经六义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是各诸侯国的乐调;“雅”是宗周地区的正乐;“颂”是宗庙祭祀之乐。至于“大雅”和“小雅”当从音乐分,“广大而静,疏达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诗经》的艺术技法被总结成“赋,比,兴”,与“风,雅,颂”合称“六义”。

“诗六义”是《诗大序》(《毛诗序》)最先提出,这个提法又是以《周礼》“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的旧说为根据,对《诗经》中作品的分类和表现手法所做的高度概括。

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解释:“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

一般认为风、雅、颂是诗的分类和内容题材;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其中风、雅、颂是按不同的音乐分的,赋、比、兴的按表现手法分的。

赋、比、兴的运用,既是《诗经》艺术特征的重要标志,也开启了中国古代诗歌创作的基本手法。关于赋、比、兴的意义,历来说法众多。简言之,赋就是铺陈直叙,即诗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比就是比方,以彼物比此物,诗人有本事或情感,借一个事物来作比喻。兴则是触物兴词,客观事物触发了诗人的情感,引起诗人歌唱,所以大多在诗歌的发端。赋、比、兴三种手法,在诗歌创作中,往往交相使用,共同创造了诗歌的艺术形象,抒发了诗人的情感。


价值影响

一、社会功用

《诗经》的编集本身在春秋时代,其实主要是为了应用:

  • 其一,作为学乐、诵诗的教本;
  • 其二,作为宴享、祭祀时的仪礼歌辞;
  • 其三,在外交场合或言谈应对时作为称引的工具,以此表情达意。

通过赋诗来进行外交上的来往,在春秋时期十分广泛,这使《诗经》在当时成了十分重要的工具。《左传》中有关这方面情况记载较多,有赋诗挖苦对方的(《襄公二十七年》),听不懂对方赋诗之意而遭耻笑的(《昭公二十年》),小国有难请大国援助的(《文公十三年》)等等。这些引用《诗》的地方,或劝谏、或评论、或辨析、或抒慨,各有其作用,但有一个共同之处,即凡所称引之诗,均“断章取义”——取其一二而不顾及全篇之义。这种现象,在春秋时期堪称“蔚成风气”。这就是说,其时《诗经》的功用,并不在其本身,而在于“赋诗言志”。想言什么志,则引什么诗,诗为志服务,不在乎诗本意是什么,而在乎称引的内容是否能说明所言的志。这是《诗经》在春秋时代一个实在的,却是被曲解了其文学功能的应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