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协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重庆市政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政协重庆市委员)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组织,迄今已走过了50多年的光辉历程,在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促进我市的社会主义革命[1]和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历史沿革
重庆于1949年11月解放,1954年6月以前为西南军政委员会所在地、中央直辖市,后为四川省辖市,1997年3月,中央设立重庆直辖市。重庆市政协的前身是重庆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从1950年1月成立到1955年2月撤销,共历经四届)。
1955年2月,重庆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先后召开第四次和第五次常委扩大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决定撤销重庆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
1955年2月16日至19日,政协重庆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至此,政协重庆市委员会成立,到1997年5月,共历经十届,历时42年。
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重庆改革发展从此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伴随着重庆直辖市的诞生和发展,重庆市的人民政协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1997年6月7日至12日,召开政协重庆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重庆直辖市政协的成立。
2003年1月7日至12日,政协重庆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重庆直辖市政协圆满换届。
2008年1月19日至24日,政协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重庆直辖市政协开启了新的历程。
主要职能
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重庆市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是:党委、政府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改革措施;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移民工作报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委推荐的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成员人选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成员人选;各党派参加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党委、政府、政协提出的其他政治协商事项。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2]、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重庆市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地方性法规在本地区的实施情况;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行政区划变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社会问题的解决情况;本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承办单位办理政协建议案、提案的情况;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其他需要监督的重要事项。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是: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的意见、建议或建议案;议政会、民主评议会等有关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重要专报、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与其他监督形式相结合进行监督;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
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重庆市政协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是: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委和政府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历届情况
三届市政协于2008年1月成立,现有主席1名、副主席10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6名,常务委员会委员159名,政协委员862名。
本届政协设32个界别,依次为: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人士、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总工会、重庆市妇女联合会、重庆市青年联合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重庆市台湾同胞联谊会、重庆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别邀请人士。
三届市政协设10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委员会、学习及文史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区县政协工作联络委员会;设办公厅、研究室两个局级办事机构,下设21个处(室)和3个事业单位。
重庆市40个区县(自治县)除双桥区外,均设有政协组织,全市两级政协委员总数11137名。
重庆是一座具有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城市。我市人民政协事业经过一届又一届的不懈努力、积极探索,焕发出无限生机和创新活力。“立足新起点、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是三届市政协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时代赋予新一届政协的崇高使命、光荣职责。
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认真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作为引领重庆科学发展的总纲,在中共重庆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扬团结、民主、和谐的精神,突出合作、参与、协商的特点,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为“努力把重庆加快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和“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组成部门
常设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常务委员会,简称重庆市政协常委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的常设机构,由重庆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
专门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下设九个专门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外事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办公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