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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正處級建制,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事務的組成部門[1] 。
機構職能
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正處級建制,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事務的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定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統籌擬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2]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做好全市就業工作,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統籌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定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擬定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與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組織實施人才智力項目引進計劃,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定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定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擬定並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績效考核。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民工工作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擬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三)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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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長治市人民政府組織機構,長治市人民政府
- ↑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哪些,是什麼? ,搜狐,202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