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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松阿
阿尔松阿(满语:ᠠᡵᠰᡠᠩᡤᠠ,穆麟德:arsungga,?-1726年),钮祜禄氏,满洲镶黄旗人。阿灵阿之子,遏必隆之孙。
康熙五十五年,降袭二等公[1],擢领侍卫内大臣、刑部尚书。雍正年间,担任议政大臣、兼管八旗满洲火器营事务[2]。雍正二年被发往盛京。在发配地,阿尔松阿与鄂伦岱心怀不服,终日酗酒,牢骚满腹。雍正四年五月,两人同被处斩,妻子没入官。乾隆元年,妻子释令归旗[3]。
介绍
姓氏:钮祜禄氏
名字:阿尔松阿
英文名:O al loose
民族:满族
旗籍:镶黄旗
职业:袭二等公→领侍卫内大臣→刑部尚书
国籍:中国清朝
出生地:北京
世宗宪皇帝即雍正、洵郡王胤祯之表弟。
少为护军,康熙五十五年袭父一等公爵,降袭二等公擢散轶大臣,五十六年擢领侍卫内大臣兼理火器营。雍正二年,授刑部尚书,后因罪革职发往盛京。四年处斩。籍没家产将妻子发遣宁古塔后改发往烟瘴地方,令出钮祜禄氏,入辛者库为奴。乾隆元年,蒙特赦回。十二年,复蒙恩归葬于祖坟。
初娶觉罗氏,原任户部尚书凯音布之女。继娶舒穆禄氏,一等公领侍卫内大臣海金之女。三娶正蓝旗宗室巴金泰之女。
长子,阿克敦,卒,无嗣。次子,穆克敦,女二人。三子,幼卒。
亲属
父亲:钮祜禄·阿灵阿
生母:孝恭仁皇后亲妹
兄弟:
长兄:阿尔本阿,雍正三年坐罪籍没家产,弟兄妻子令出钮祜禄氏,皆入包衣为奴。乾隆元年特赦出包衣,谕公讷亲接回归宗。
三弟,幼卒。
四弟:达尔党阿,雍正年间,因罪发遣宁夏。乾隆元年特赦回京。
参考资料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5659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桉 ,121756号
- ↑ 《清史稿》(卷287):子阿尔松阿 ,降袭二等公 ,擢领侍卫内大臣、刑部尚书。雍正二年,世宗召诸大臣谕曰:「本朝大臣中,居心奸险,结党营私,惟阿灵阿、揆叙为甚。当年二阿哥之废,断自圣衷。岂因臣下蜚语遂行废立?乃阿灵阿、揆叙攘为己力,要结允禩等,造作无稽之言,转相传播,致皇考愤懑,莫可究诘。阿灵阿子阿尔松阿柔奸狡猾,甚于其父。令夺官,遣往奉天守其祖墓;并将阿灵阿墓碑改镌『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墓』,以正其罪。」四年,命诛阿尔松阿,妻子没入官。乾隆元年,以阿灵阿墓碑立祖茔前,墓已迁而碑尚存,命去之。妻子释令归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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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觉罗苏库 |
清朝礼部满尚书 雍正元年十月癸酉 - 雍正元年十二月甲寅 1723年11月24日 - 1724年1月4日 |
繼任: 赛尔图 |
前任: 佛格 |
清朝刑部满尚书 雍正元年十二月甲寅 - 雍正二年十月丙申 1724年1月4日 - 1724年12月11日 |
繼任: 赛尔图 |